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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的委托,****于2025年4月17日承担了“********地区二号玉石(子料)矿”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地区二号玉石(子料)矿
建设性质:**
建设地点:位于**市191°方位,距离中心**直线距离18千米,行政区划隶属**县管辖。
建设规模及内容:采场面积为1.41平方千米,矿种为子玉,开采标高为1500米至1556米,采用凹陷露天开采方式,设计采矿含籽料砂石为1908.22万立方米(子料37.40吨),服务年限为2年。**采矿场、工业场地(包括原料堆放区、振动筛、砾石堆放区、配电室等)、废石堆放场等。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地是吐沙拉镇约斯坦村451号
联系人:冷工
联系电话:181****6651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研究院****公司
联系地址:**市**路177号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0991-****465
电子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维吾****协会网站进行下载,网址:http://www.****.cn/blog/article/6257。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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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