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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和《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审有关工作的通知》(新国土资规〔2018〕1号)有关要求,******局组织专家对《********县恰尔巴格乡13号建筑用砂矿》(以下简称 方案 )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 方案 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局联系。
联系人:麦合木提
电话(传真): 177****6425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