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申请人:
根据本项目资格预审件相关规定,现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具体澄清内容如下:
1.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企业信誉评分现修改为: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牵头方)的诚信分值以开标时在**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网站“诚信住新专栏”公开查询的投标企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专项诚信分值为准。申请人分值<100分不得分;100≤投标人分值<104分,得6分;104≤投标人分值<108分,得12分;投标人分值≥108分,得18分。注:(资格审查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网站“诚信住新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所有申请人信用信息等情况(诚信专项总分及等级以“诚信住新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做好记录,****委员会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或未进行诚信专项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专项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专项总分计为 100分)标书代写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应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承担相应主要施工任务的单位;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具体条款详见答疑时发布的资格预审文件。
3.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延至2025年4月23日23时59分。标书代写
本澄清文件与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文件与资格预审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文件为准。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二路18号
联 系 人:左嘉
联系电话:0717-****79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南路35****广场A座写字楼5楼
联 系 人:高开华、徐晓玲
联系电话:0717-****566-8042
时 间: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