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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2025****广场物业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85120.16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三十三条规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拟选定该物业****公司****提供服务,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按现行物业服务标准准支付物业服务费。该项目预算资金 485120.16 元,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满一年。预算资金构成明细如下:办公区面积 2129.26 平*18 元/平方/月*12 个月+车位 28个*75 元/个/月*12 个月=485120.16 元。
服务唯一性与不可替代性:1.历史服务延续性:现有企业已服务多年,熟悉区域设施设备、业主需求及历史遗留问题,具备成熟管理体系;2.过渡期风险防控:若更换企业,可能导致设施移交混乱、人员交接断层、服务标准波动,直接影响居民生活秩序;3.专有技术依赖性:现有企业持有本区域智能化管理系统、安防数据平台等专有技术权限,无法由其他企业替代。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天府一街798号4栋7层704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4月30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经专业人员论证,认为能够提供服务商的供应商来源具有唯一性,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天府一街798号4栋8层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8****9516
六、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