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浦头镇农村生态河道建设清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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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浦头镇农村生态河道建设清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 受 **** 委托,就 2025年浦头镇农村生态河道建设清淤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5年浦头镇农村生态河道建设清淤工程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价:592185.43元

最高限价:500000元;供应商的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采购人签发开工令的时间为准)

项目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待上级资金到位付合同价款的70%,审计结束后付至工程审定价的97%,质保金3%,缺陷责任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本工程中标价包含全额税款,招标人支付工程款时中标人必须提供正式税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应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3供应商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4 上一年度的财务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6 ****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7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并加盖供应商人公章(格式详见第六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核查) ;

3.2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核查);

3.3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下称“三类人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核查) ;

3.4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3.5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核查)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公示时间:2025年04月21日至2025年04月25日

2、报名时间:2025年04月21日至2025年04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1:30,14:30-17:00(**时间)

(1)现场报名:提供纸质版报名资料至****(**市**区仙女镇湘江路205号3楼 ),获取采购文件。

(2)线上报名: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将投标确认函原件及报名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纸质版报名资料开标时提交),获取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3、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并装订成册):

①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可不提供此项);

②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③企业营业执照;

④企业资质证书;

⑤投标确认函。

4、报名时需缴纳资料费300元/份,报名时现金缴纳,线上报名的投标人开标时缴纳。标书代写

5、未在规定时间前报名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 2025年04月30日9:30(**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市**区仙女镇湘江路205号3楼开标室)标书代写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4月30日9:30(**时间)

地点:****(**市**区仙女镇湘江路205号3楼开标室)标书代写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澄清文件相关信息

供应商如有澄清要求,请将澄清要求的书面文件(原件)在2025年04月25日17:00(**时间)前送达****(**市**区仙女镇湘江路205号3楼代理室),逾期不予受理。

所有澄清要求的答复、招标文件的修改和变更信息均公布在“****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不再另行通知,敬请关注网站发布的信息。

(三)现场考察

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考察现场。

(四)竞争性磋商投标保证金

本次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磋商文件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内容全部取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市**区浦头镇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址: **市**区仙女镇湘江路205号3楼

联系方式: 0514-****87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叶工

电 话:0514-****8798

****

2025年04月21日


投标确认函

****:

****公司于 月 日开标的采购编号为 的 项目的投标,特发函确认。标书代写

(单位公章)

2025年 月 日

附:

供应商联系表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邮 编


单位电话


传真号码


项目联系人


邮 箱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手机


所投项目


备注:

1、因投标人填写有误,造成以上信息资料的不实将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并将投标确认函原件及相关报名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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