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资产拍卖服务(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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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资产拍卖服务(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2025年度资产拍卖服务(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5年度资产拍卖服务(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大道660号华廉大厦6楼

中标(成交)金额:

(1)房产拍卖(租):收取买受人佣金不得超过中拍价的0.1%(以中拍价作为计算基数)且不得超过1500元/处,且我公司不再向委托人收受任何费用。

(2)其他资产拍卖:收取买受人佣金不得超过中拍价的0.1%(以中拍价作****公司不再向委托人收受任何费用。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2025年度资产拍卖服务(二次)

服务范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要求、招标文件的约定、采购人的要求以及采购合同等相关约定承担本项目。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采用“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中标人合同年度拍卖标的流标率低于30%(含)的且服务效率得到采购人满意的,可以续签下一年合同,费用不变,总服务期最多不超过三年)。

服务标准:

我公司将严格参照如下标准执行:

1.服务要求

1.1我公司承诺在报纸上刊登拍卖公告,每次公告中公示成交后向买受人收取的佣金费率。因拍卖标的物不是一次委托,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接受招标人委托后20日内在报刊、网络等媒介上挂牌公告,并在公告结束20日内开拍卖会。

1.2****公司网站上发布拍卖信息,每次信息中需公示成交后向买受人收取的佣金费率。

1.3我公司承诺在拍卖会前组织竞买人到预展地勘验拍品

1.4我公司承诺向竞买者提供拍品目录,并办理报名手续。

1.5我公司承诺按双方约**期举办拍卖会。

1.6我公司承诺拍卖成交后,拍卖价款在买受人7个工作日内付清后,在7个工作日内转付招标人。

2.服务期

我公司承诺响应服务期需求承诺,即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采用“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中标人合同年度拍卖标的流标率低于30%(含)的且服务效率得到采购人满意的,可以续签下一年合同,费用不变,总服务期最多不超过三年)。

3.付款方式

3.1我公司承诺不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费用,

3.2(1)房产拍卖(租):每次拍卖成交后向买受人收取佣金按中标人中标费率*中拍价计取(中标费率计取小数点后一位)且不超过1500元/处。

(2)其他资产拍卖:每次拍卖成交后向买受人收取佣金按中标人中标费率*中拍价计取(中标费率计取小数点后一位)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包素珍、查秀玲、吴晓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执行招标文件约定

2.收费金额:0.6万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承诺的业绩:

序号

业绩名称

合同甲方

合同乙方

合同签订时间

1

****委托的北斗星城4-D3D4D5一层4号、5号、二层1号房产租赁权(5年期)拍卖

****

****

2023年5月17日

2

**市建设****公司委托的北斗星城D6-D8栋17号一、二层部分房产租赁权(三年期)拍卖

**市建设****公司

****

2023年9月5日

3

**市住房置业****公司****开发区**大道北段房产一批(第二批)拍卖

**市住房置业****公司

****

2024年1月8日

4

******公司****广场一层101-105房产十年期租赁权(第二次)拍卖

******公司

****

2024年6月27日

5

**全德有****公司****开发区厂房租赁权(1年期)拍卖

**全德有****公司

****

2024年7月22日

6

****建设局委托的**县区内公共停车位30年特许经营权拍卖

****建设局

****

2023年12月1日

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代理机构作出回复。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公司

地址:**省铜****广场A座

电话:157****61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铜****广场A座

电话:139****5504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工

电话:139****5504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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