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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江村****示范区项目农民建**置房(二期)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慈江村****示范区项目农民建**置房(二期)已由宁****改革局以2410-330205-04-01-58278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100%,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委托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慈江村****示范区项目农民建**置房(二期)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慈江村****示范区项目农民建**置房投资估算约22350万元,建设规模:农民建**置房总用地面积为133942.86㎡,总建筑面积约91608㎡,地上建筑面积约91608㎡,容积率为1.0,建筑高度不大于12米,建筑密度不大于35%。本标段为农民建**置房(二期),其中总用地面积约21557.58㎡,总建筑面积约13495㎡,可安置面积约13495㎡,建设地点:洪塘街道慈江村。
2.2 招标范围:**慈江村****示范区项目农民建**置房(二期)施工图范围内桩基、土建、电气、给排水等全部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期服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本次招标**工程造价3282.7223万元。 2.3 施工总工期:210日历天。 2.4 ****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慈江村****示范区项目农民建**置房(二期)
(一)投标人:
3.1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标书代写 (三)其他: 3.5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2 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5.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洪塘西路15号 联系人:贺工 联系电话:0574-****736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金隅大成时代5号楼9楼 联系人:李娜、杨静雯 联系电话:0574-****3002 电子邮件:****@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