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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县级生猪活体储备承储企业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加强我县生猪活体储备管理,确保猪肉储备数量足、品质优、调得动、用得上,特向社会公开遴选生猪活体储备承储企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县级生猪活体储备参照《**县生猪活体储备管理办法》(乐发改〔2022〕83号)管理。承储单位负责生猪活体储备在栏管理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单位监督;严格执行生猪活体储备计划等有关管理规定,在规定的保管期限内确保生猪活体储备量真实、质量合格及储存安全,及时办理生猪活体储备财政补贴申领等有关事项。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具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基地****基地场);
****基地场必须在同在我县;
(四)具有组织、管理基地场的能力及稳定的销售网络,能够承担生猪活体储备的安全责任;
****基地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商业信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基地场应符合有关资质标准。
三、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由企业自愿申报,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企业申请报告书。主要内容包括:
1.企业简介。项目单位的名称、类型、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主要经营范围、企业财务状况等。
2.基地场简介。基地场建设管理单位名称、类型、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设计规范、基地场规模、基地场环境、主要设施设备、基地场管理等。
(二)**县本级生猪活体储备承储企业申报表(详见附件)。
四、其他要求
(一)及时提交材料。请申报企业于2025年4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一份报县发展改革委。(纸质版提交至****发改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163.com)
(二)做好实地核查相关准备。我委将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书面审核后,开展实地核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未尽事宜,请联系县发展改革委农业岗,联系人:陈芳,联系电话:****3431。
附件:**县本级生猪活体储备承储企业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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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