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街道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及收运服务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4月22日 09:35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4月18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4月22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陈云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3306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街道松峰村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7****203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1-****3306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街道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及收运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18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二、评标”“商务项”中:标书代写
| 项目 |
分值 |
是否客观项 |
描述 |
| B12.1车辆配备情况 |
1.00 |
是 |
根据****公司、子公司)提供1辆总质量4吨(含)以上物料粉碎车且为投标人自有的得1分,注:须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行驶证、发票及机动车登记证复印件及车辆照片(需显示车牌号),设备购置发票及购置合同及照片并加盖公章。提供不全不得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满分1分)标书代写 |
现更正为:
| 项目 |
分值 |
是否客观项 |
描述 |
| B12.1车辆配备情况 |
1.00 |
是 |
根据****公司、子公司)提供1辆总质量4吨(含)以上物料粉碎车且为投标人自有的得1分,注:须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行驶证及机动车登记证复印件及车辆照片(需显示车牌号)并加盖公章。提供不全不得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满分1分)标书代写 |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二、评标”“商务项”中:标书代写
| 项目 |
分值 |
是否客观项 |
描述 |
| B12.3车辆配备情况 |
1.00 |
是 |
根据****公司、子公司)提供1辆总质量≥25吨(含)以上压缩式垃圾车且为投标人自有的得1分,注:须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行驶证、发票及机动车登记证复印件及车辆照片(需显示车牌号),设备购置发票及购置合同及照片并加盖公章。提供不全不得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满分1分)标书代写 |
现更正为:
| 项目 |
分值 |
是否客观项 |
描述 |
| B12.3车辆配备情况 |
1.00 |
是 |
根据****公司、子公司)提供1辆总质量≥25吨(含)以上压缩式垃圾车且为投标人自有的得1分,注:须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行驶证及机动车登记证复印件及车辆照片(需显示车牌号)并加盖公章。提供不全不得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满分1分)标书代写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22日
1、备案编号:CGXM-2025-350181-00224[2025]00180。
2、项目经理:经办人(陈云、唐顺兰、张秀鸿/0591-****3310)、负责人(吴晓君、李水清、刘东宏、蔡丽萍/0591-****3301)。
名称:****
地址:**市**街道松峰村
联系方式:137****20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联系方式:0591-****330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云
电话:0591-****3306
****
2025年0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