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要求,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不稳定因素,****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中办发〔2012]2****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和完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内党办发〔2010〕15****发改委、****发改委等有关规定,****委托**宇海****公司对内****自然保护区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
内****自然保护区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项目
二、 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区**中路56号
联系人:敖伟
电话:150****2299
三、 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宇海****公司
单位地址:**自治区**市**区奋斗****花园21-3-3-602号
联系人:姜海礁
电话:147****8688
邮 箱:****@qq.com
四、项目建设概况
本项目位于内****自然保护区内,总用地规模为0.1265公顷,****管理站,其建设内容主要为一栋双层砖混办公楼和配套道路及绿化等,其中已转成建设用地的地块占地面积为0.1000公顷,未转成建设用地的地块占地面积为0.0265公顷。
五、征询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本项目的实施有什么建议和意见。
六、公示说明
1、公示时间:2025年4月22日-5月7日
2、本次公众意见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3、本公示之日起15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4、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向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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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