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犍为生态环境局关于犍为县新建玉屏分院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四川-乐山-犍为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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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县**玉屏分院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4-21 10:1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县**玉屏分院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1日-2025年4月25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106、****625****中心●环保窗口)

地址:**县玉津镇凤石街南段敖家路5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县**玉屏分院区项目

(二)建设地点:**省**市**县玉屏镇玉屏村1组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乐水清山****公司

(五)项目概况:**门诊综合楼和配套用房(配套食堂、配电房、洗浆房等),设计床位50张。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遵守环保“三同时”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做好施工期间的污染防治工作。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六必须”、“六不准”管理规定,重点做好施工扬尘防治。严格落实《**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做到施工场界噪声达标;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依托周边的现有措施,****处理站处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送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3、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污水处理设施为一体化装置,加盖封闭,仅留通气检查口,定期喷洒除臭剂,****处理站周边绿化,恶臭无组织排放;****医院进行清洁消毒,加强通风,确保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超过2天;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经自带的净化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4、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院内雨水管网收集进入雨水回用系统,回用于绿化等,多余雨水排出院内;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其他生活污水、医疗废水一起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化粪池+格栅沉淀池+一体化医用污水处理设施+二氧化氯消毒,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岷江。

5、加强固体废物防治工作。生活垃圾、中药渣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餐厨垃圾交由餐厨垃圾处理单位处置;未被污染的输液瓶、一次性医用外包物等医疗活动一般固废集中收****公司代为处理;污泥加入生石灰消毒,定期委托资质单位清掏处置;医疗废物在医废暂存间暂存,每隔一天****卫生院,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存档备查。

6、严格控制噪声污染。采取隔声减振、选用低噪声设备及加强管理等措施。

7、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认真落实风险事故预防应急措施,针对项目特点制定有效的应急预案,防止发生因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

(七)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建设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标准、程序、时限,自行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八)项目已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意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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