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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实际情况,现对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内5.2项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第5.1项时间进行修改,鉴此,发布第三号补遗书(共1页),该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中交供应链系统并及时下载本项目相关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标书代写
1、原“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5年04月16日10时00 分至2025年04 月23日10时00分”现修改为“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5年04月16日17时30 分至2025年04 月24日10时00分”。标书代写
2.原“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3日10时”现修改为“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4日10时”。标书代写
| 1 | 第三号补遗书。.pdf | 下载 预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