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妇幼保健院电梯维保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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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维保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电梯维保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梅山路**大厦19楼

成交金额:壹拾捌万玖仟元整/年(189000.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电梯维保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共27台电梯维保。

服务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服务时间:一年(考核合格后可续签,续签不超过两次,总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

服务标准:符合行业标准及验收规范,满足采购需求。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收取。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区七里站阳光巴黎春天25#楼12层,联系电话:0564-****108。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北路1123号(**大**侧)

联系方式:0564-****1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七里站阳光巴黎春天25#楼12层

联系方式:0564-****1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

电 话:0564-****108

2025年04月22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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