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加快乡镇集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建〔2023〕9号)《关于印发的通知》(甘商务流通发〔2022〕347号)《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甘商务流通发〔2024〕121号)《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商务财务发〔2024〕239号)等文件精神,现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征集乡镇集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对符合条件的予以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奖补。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实施主体必须是在本县注册登记,投资参与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的企业,投资建设内容要符合乡镇农村集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支持方向。
(二)企业申报投资建设的项目,建设周期应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内开始实施且竣工投入运营,项目总投资在40万元以上的乡镇集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申报项目必须保证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三) 项目申报企业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无重大警告警示信息、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四)中央专项资金主要支持商业网点改造、设施更新、服务功能提升;已获得过财政同类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土建、租金、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运营经费、罚款、捐款、赞助、投资、偿还债务、人员经费、工作经费等不列入中央财政资金支持范围。
二、支持内容
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乡镇集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奖补范围包含以下方向:
(一)地面、顶棚、墙壁等基础设施;
(二)排水、供电、照明、停车场等公用设施,有条件的地方建设通信系统;
(三)厕所、垃圾处理、冲洗消毒等卫生设施;
(四)便民药箱等医疗救护设施;
(五)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安置安全监控系统;
(六)有条件的地方配置物流仓储设施,包括冷藏、冷冻、常温、分拣等设备;
(七)有条件的地方配置检验检测、电子结算等服务设施设备。
三、项目申报审批程序
(一)****商务局初审;
(二)项目初审通过后,由县商务局组织相关单位开展联合评审确定项目。
四、征集时间
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4月30日,逾期不接收。
五、材料投递事宜
(一)接收时间:工作日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工作日之外可发到电子邮箱。
(二)接收地点:****综合股。
六、需提交资料
有申报意向的企业,严格****商务局提交纸质版材料3份,电子版1份。
联系人:贺建斌 安娟娟
联系方式:0938-****100、151****5221、152****7100
电子邮箱:****@qq.com
附件:2025年申报项目资料内容
****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