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湘****公司等2户债权资产进行公开处置,债权及抵质押资产位于**及****。截止 2024年3月31日,债权本金243,780,000.00元、利息95,668,312.17元,合计339,448,312.17元(实际金额以依据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或按标的债权文件和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为准)。资产信息详见标的资产清单。
该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支付能力。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公司的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上述资产。
公告有效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20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联系。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180****2612
通讯地址:**省**市**区茶子**路112****中心39-40楼。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731-****5731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amc-iad@xjjt.****.cn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转让上述债权资产的要约或承诺,本公告的解释权属转让方。
资产清单
基准日:2024年3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序号 |
借款人名称 |
债权本金 |
利息 |
债权合计 |
担保方式 |
抵(质)押物 |
保证人 |
| 1 |
湘****公司 |
168,980,000.00 |
65,728,189.76 |
234,708,189.76 |
质押+保证 |
质押物:“****示范区奔驰东路项目”的全部工程款,质押金额33878.05万元。 |
胡小青、林晓萍、李海华、章淋淋、****公司 |
| 2 |
****公司 |
74,800,000.00 |
29,940,122.41 |
104,740,122.41 |
抵押+保证 |
抵押物:****公司名下土地,余国用(2012)第00751号,位于**省**市仰天大道以北,余他项(2015)第019号,净地59897.52㎡ |
****公司、湘****公司、李海华、章淋淋、傅九根、李海莲、胡小青、林晓萍 |
| 合计 |
243,780,000.00 |
95,668,312.17 |
339,448,31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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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文书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2.公告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原已签署的相关合同为准。
3.披露的相关担保情况仅供投资者参考,实际以投资者阅档自行判断为准。
4.投资者需自行了解、知悉并确认主债权和担保债权、抵债资产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
5.该户债权及抵债资产的有关情****公司网站查询或与有关部门接洽查询,网址http://www.xiangjiang-am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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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