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应急管理事务中心车辆维修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5-D-0259)更正公告第1号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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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维修项目(项目编号:****)更正公告第1号
【信息时间:2025-4-22】

受****委托,****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车辆维修项目实施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项目名称: ****车辆维修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4月14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一)原“****车辆维修项目”名称更正为“****机动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

(二)其他不变。

三、更正日期

2025年4月22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冯强、鲁志强、杨光

(二)联系电话:022-****8217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

(二)采购人地址:**市**区怒江道58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王晋东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 022-****1869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市**区**路79号二楼。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传真号:022-****8304)。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标书代写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

2025年4月22日


附件: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车辆维修项目(项目编号:****)的更正公告第1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政府采购活动。标书代写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022-****8304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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