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培训质量,维护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和受培训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职业教育法》、《****学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闽教发〔2019〕73号)、****社会保障局等三家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监督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培〔2021〕29号)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学校年检年报及双随机抽查等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培〔2025〕5号)等文件精神,我局于2025年3月中下旬对我区3****学校提供的2024年度办学条件、培训规范性、党建工作、校园消防安全等方面内容情况进行了年度评估和审验,现将年检、年报结果公示如下:
2024年**区经许可审****学校共有7家,******学校、******学校、****开发区****学校等3家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已过期,****开发区****学校有限公司已暂停办学。以上4家培训机构均未提供年检材料,年检结果不合格。
****开发区****学校有限公司、****开发区新大陆****学校有限公司、福****学校等3****学校2024年未存在违纪违规情况,并按要求提交年检年报材料,完成年检相关工作,符合年检要求,检查合格,准予继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具体情况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开发区****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8日
监督电话:****1993
来访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7:30
来访接待处:****开发区****中心
来信投递:****社会保障局五楼(邮政编码:350015)
附件:2024年度******学校年检年报情况汇总表
****开发区****保障局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