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仲经统投审〔2025〕10号
****管理委员****统计局关于仲恺高新区潼湖镇S120省道(****至三和段)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开发区****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仲恺高新区潼湖镇S120省道(****至三和段)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招标核准的函》****中心函〔2025〕5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管委会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惠仲综办函〔2024〕140号)和《****政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惠仲政投办纪〔2024〕4号),经我局研究,现就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由你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仲恺高新区潼湖镇S120省道(****至三和段)改造工程(项目代码: ****)。
二、该项目位于仲恺高新区潼湖镇。该项目起于潼湖供电所西侧约70米处,****收费站出入口,全长约6.039公里。道路等级为二级公路兼城市道路功能,设计车速40km/h,项目现状为双向六车道,道路红线宽度为31m和34m,其中起点至小江潼路段(桩号范围K97+515.243~K100+270)采用34m断面,小江潼路至终点段(桩号范围K100+270~K103+554.411)采用31m断面,改造后路面将维持现状宽度,改造后路面结构为沥青罩面。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包括交通疏解)、电气工程、绿化工程等。
三、本项目投资总估算约4324.2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646.7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20.50万元,预备费357.05万元。项目所需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并积极申报上级资金支持。
四、工程招标投标具体事项核准意见附后。
五、请在项目开工前按规定做好工程节能方案设计,在项目建设期间和建成后按节能方案严格实施。
六、请认真组织实施,按基建程序规范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附件:1.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2.项目总投资估算表
******开发区管理****统计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审计局****开发区分局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
| 设计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核准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有关规定,核准该项目**工程的招标范围为全部招标,采用委托招标的招标组织形式和公开招标的招标方式,监理不采用招标方式。涉及政府采购的由财政部门核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