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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局、省教育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试行)》(鄂体(2022)34号)文件规定,决定对以下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予以公示。
| 名称 | 地址 | 培训范围 | 法人 | 备案登记编号 |
| **市****公司 | ****办事处袁市路东侧 | 羽毛球培训 | 李鹏 | **** |
公示时限: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5月7日(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通过来电反映。逾期未提出异议的将视为放弃。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个人反映的情况,请写上真实姓名和联系方法;单位反映的情况,请盖上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电话:(0728)****176
受理人姓名:王飞
地址:**市汉江路135号
邮编:433000
****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