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荫县燎原村154.5亩造林预备地(现用途耕地)2年承包经营权

国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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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租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盘活土地**,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根据《中华人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对****国有土地二年期承包权进行公开挂牌。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标的物:
1、地块位置:**县燎原村**刘士龙、南至大棚、西至农田道、北至李富贵;**王振福、南至李富贵、西至农田道、北至司文元;**农田道、南至树林、西至李富军、北至树林。
2、土地性质:耕地,面积154.5亩(约103001平方米)。
3、承包用途:限农业种植,严禁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
4、承包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二、竞拍人资格: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具备农业生产经营能力及履约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自然人。
2、须缴纳竞拍保证金人民币:30000.00元整。
三、挂牌时间:
1、公告时间:2025年04月22日16时至05月09日09时。
2、交易时间:2025年05月10日10时。
四、竞价规则:
1、采用“增价”方式,价高者得。
2、 起拍价为人民币166,900.00元,每次加价幅度不低于500元。
3、 若无人应价或最高价未达挂牌底价,视为流拍。
五、成交与签约:
1、竞得人须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并于3个工作日将两年租金一次性缴齐,同时签订《土地承包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未竞得者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参加本次挂牌活动的竞拍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所发布的各项条款认可后,方可报名参加竞拍即视为与委托人在网上签约,竞拍人一定对自己的竞拍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4、根据相关规定,委托人有权中止挂牌或撤回挂牌,委托人对竞拍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竞拍人不得向委托人提出任何要求和异议。
5、挂牌成交后签订合同前,因特殊原因委托人无法将标的交付竞拍人的,标的作未成交处理,将保证金退还竞拍人,竞拍人不得向委托人提出违约或赔偿要求。
6、挂牌成交后,委托人负责出具挂牌标的的发票。
7、挂牌成交后,标的由委托人负责移交给买受人(承包人),挂牌标的成交后出现一切问题均与委托人无关。
8、****政府收取的一切费用(包括林地有偿使用费)。
9、承包人享****政府发放的补贴。
10、标的成交后竞买人需向本司缴纳成交价的2.7%作为服务费。
六、其他事项:
1、土地现状以现场踏勘为准,竞拍人须自行了解地块情况及相关政策。
2、承包期内需严格遵守国家耕地保护政策,不得撂荒或破坏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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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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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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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荫县燎原村154.5亩造林预备地(现用途耕地)2年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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