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公司**市2025年无线直放站设备采购项目】项目(招标编号:【CT202****2033】),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1项目概况:无线直放站设备采购。
1.2本次招标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及主要技术参数、预估数量详见招标公告1.11最高限价。
1.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标包,中标人数量为【1】个。
1.4合同签订方式:本项目按照框架协议+订单的方式执行,以中标含税总金额作为合同签订金额,以最终的订单为结算依据。
1.5合同有效期: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采购金额达到合同上限金额止(两者以先到者为准)。合同有效期满后,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及违约条款的效力,不影响合同标的物的缺陷责任期或质保期的继续履约。
1.6采购预算金额:365万元(含税)。
1.7质保期要求:自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42个月,保修期内出现返修及更换的,返修件或更换件的保修期自动**42个月,自重新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1.8供货期要求:自收到招标人委托订单之日起,20个自然日内将货物运输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1.9交货地点:**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1.10货物质量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书的相关要求。
1.11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下表,任意一种规格的货物不含税单价报价超过对应规格最高不含税单价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货物名称 |
物料编码 |
规格型号及主要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位 |
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 |
| 数字无线直放站-近端-1.8+2.6-40W |
011********018****0116 |
空偶-1.8G单移动频段 |
50 |
个 |
5026.55 |
| 数字无线直放站-远端-1.8+2.6-40W |
011********509****0108 |
空偶-1.8G单移动频段 |
100 |
个 |
6991.15 |
| 数字无线直放站-近端-1.8+2.6+3.5-40W |
011********118****0118 |
空偶-支持移动+电信的4+5G |
40 |
个 |
8566.37 |
| 数字无线直放站-远端-1.8+2.6+3.5-40W |
011********711****0098 |
空偶-支持移动+电信的4+5G |
80 |
个 |
13185.84 |
| 多载频放大拉远系统-微分布-1.8+2.6 |
011********711****0099 |
1.8G单移动频段一拖四 |
50 |
个 |
6769.91 |
| 多载频放大拉远系统-微分布-1.8+2.6+3.5 |
011********108****0009 |
支持移动+电信的4+5G一拖四 |
35 |
个 |
10973.45 |
| 中频单极化垂直面大张角天线 |
011********802****0222 |
/ |
180 |
个 |
884.96 |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应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非法人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2.1.2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2.1.3控股管理关系要求:
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②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③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注:投标人对本单位在互****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的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2.1.4投标人须具备自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同类项目(直放站设备销售类)业绩,且有效业绩累计含税金额不低于300万元。标书代写
注:
①须提供每份合同任意一张合同结算时的发票扫描件(同时****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n/查验一致的截图)及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作为证明材料;
②合同日期及金额认定:以固定金额合同(或补充协议)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签订日期为准,无签订日期或签订日期无法识别的不予认可,固定金额合同以实际签订合同的含税金额计算;框架合同以该合同对应订单(结算证明材料)累计含税金额计算;如提供的合同包含非同类项目业绩金额且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金额的,供应商须自行提供同类项目业绩金额的甲方证明材料,该合同业绩认定金额以甲方证明金额为准,无法识别同类项目业绩金额的不予认可;
③开票时间应不早于合同签订时间,且处于2022年01月01日至应答截止时间区间内,发票购买方、发票销售方应与合同有对应关系;发票为未冲红发票;标书代写
④固定金额合同或框架合同关键页须能体现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名称、标的、金额或数量、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等信息。对于框架合同,若只提供订单未提供对应的框架合同,相应的订单无效。若提供框架合同则须提供该合同下任意一份订单,否则该合同无效;
⑤所要求的业绩等材料的,必须为供应商的业绩等材料,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业绩不得通用;
⑥如出现供应商提供的业绩存在合同信息不全、不符合以上要求、错漏、扫描件不清晰等问题,相应合同金额不予认可。
2.1.5检测报告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由具备CMA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数字无线直放站-近端+远端-1.8+2.6-40W)的检测报告扫描件,且检测报告中每项检测内容结论须为合格。标书代写
注:
(1)须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且同时提供检测报告真实性的详细查询方式并附上查询截图,若不能在网上查询其检测报告真实性,须提供检测机构的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须真实有效,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若检测报告无法查询其真实性,则该检测报告不予认可。
(2)检测报告中的生产单位或委托单位或送检单位应为投标人。
2.1.6本项目涉及网络安全风险,投标人应当严格遵守《中国铁塔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管理要求》,并予以承诺。
2.1.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3月01】日起)被相关行****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3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3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公司、****列****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公司、****列****公司“黑名单”(被禁止参加该类产品/服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的,且惩戒期未满的;
(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注:须提供承诺书。
2.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9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投标人必须为产品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函)。
2.1.10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项目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4月22日至2025年04月27日(**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 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投标人注册”。
4.2.2 完成注册后,投标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支付方式详见4.3条款。
4.2.3 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4.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按项目售卖),售后不退。
支付要求:线下支付,购买电子招标文件费用须转账汇款至以下账户:
户名:****
账号:110********056069452-0022
开户行:****银行****门支行
汇款时请备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简写),将汇款凭证及开票信息(详见公告附件)发至****@chinaccs.cn邮箱****公司名称及项目名称),支付完成后点击“线下支付”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款发票事宜:招标文件款发票类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送至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填写的发票接收邮箱,请注意查收。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15日09时00分。标书代写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3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标书代写
(1) 当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时,投标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3)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4) 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4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标书代写
本项目不涉及。
7.1 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7.2 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电子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为了避免影响正常投标,请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及时办理CA证书。手机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三个月或者50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电子标服务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标证通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005950(工作日8:30-17: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cn/)、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www.****.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址:**省**市**区**路1224号 |
地址:北****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15号楼2层 |
| 邮编:730050 |
邮 编:100176 |
| 联系人:张经理 |
联系人:李家乐、刘立恒、郝方江、姜雨廷、李鹏、石镇 、李钊、吴雪 |
| 电话:0931-****118 |
电 话:173****9466、139****0362、151****5002 |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chinaccs.cn |
| 网 址:www.****.cn |
网 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银行****门支行 户名:**** |
| 账 号:/ |
账号:110********056069452-0022 |
| 异议渠道(只受理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异议接收邮箱:****@chinaccs.cn,或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提出异议路径:我的项目-进入本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 |
|
招标人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盖章)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如签名无法正常显示,详见附件)
2025年0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