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市郑店镇养老院项目地块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5-04-22 16:20 至 2025-05-07 16:20 | |||
| 行政区划 | **省-**市-**市 | 地块面积(m2) | 2860.00 | |||
| 地块规划用途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省**市**市郑店镇高速路口南200米路东 | |||
| 经度 | 117.144111 | 纬度 | 37.513788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5-03-01 至 2025-04-03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马传祥 | 单位联系电话 | 166****2670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马传祥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66****2670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其他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樊学彬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35****8186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 | |||||
| 报告主要结论 | **市郑店镇养老院项目地块位于**市**市郑店镇,西侧与S240省道相邻,北侧为空地,东侧为**市****公司仓库,南侧为韩张路。地块面积2860平方米(合4.29亩),用地类型为水浇地,属于小房家村土地,2015年出租给**市****公司,用于存放砂石料,目前地块已清理,不再经营。地块内大部分已硬化,仅北侧和西侧少部分未硬化。该地块历史上土地利用性质未发生改变。根据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地块历史影像资料,地块内历史上无工业企业、无固废填埋、无沟渠、无坑塘、无外来土方、无地下输油或污水管道等可能对地块造成污染的设施,未曾发生过污染、泄漏事故,无污染迹象,地块及周边地块的土壤、地下水均未曾受到过污染。 第一阶段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期间,我单位地块调查工作组成员在****政府部门、地块使用者、周边企业及居民进行了详细现场访谈和电话访谈。访谈内容包括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所涉及的疑问,以及信息补充和已有资料的考证。本次主要对地块及周边历史变迁情况、地块利用规划以及块周边活动等相关情况进行访谈。 通过现场踏勘、收集和查阅历史资料等方式深入了解本地块历史情况,结合相关人员访谈信息进行核对、分析和整理,按照布点密度要求在地块内布设快速检测采样点,使用 XRF和PID设备对地块内表层土壤进行了快速检测。共布设9个点位,其中包括地块内8个土壤采样点,地块外 1 个对照点,根据快速检测结果分析,地块内土壤快速检测数据与地块外对照点数据处于同一水平,地块内土壤未曾受到污染。 调查结果表明,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确定的、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地块内环境状况可接受,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不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以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