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一、项目编号:**** | ||||
| 二、项目名称:**市**区教育系统安保服务项目 | ||||
| 三、采购日期:2025年2月28日 | ||||
| 四、相关当事人 | ||||
| 投诉人:******公司 | ||||
| 地址:**县**街2号 | ||||
| ||||
| 五、基本情况 | ||||
| 投诉人因对质疑事项1.关于“京诚京安(北****公司不满足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质疑;对采购人、代理机构答复质疑不满意提起投诉。 | ||||
|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 ||||
| 经查看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投诉答复并组织专家现场论证,认定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无 | ||||
| ****财政局 | ||||
| 2025年4月2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