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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缺少]沙洲公交停保场综合开发项目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沙洲公交停保场综合开发项目 | |||||||||||||||||||||||||||||||||||||||||||||||||||||||||||||||||||||||||||||||||||||||||||||||||||||||||||||||||||||||
| 标段编号 | JYFJ****590-01SG-GYa01 | 标段名称 | 施工一标段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5年4月22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5年4月22日 |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 公告信息 | Title
****中心)沙洲公交停保场综合开发项目施工一标段资格预审公告
标段编码:JYFJ****590-01SG-GYa01
本招标项目沙洲公交停保场综合开发项目已由**市****委员会以沙洲公交停保场综合开发项目(项目审批文号:**发改备〔2024〕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政府投资),项目出****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现对该项目施工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1 建设地点:**省**市**区沙洲停保场,北至**街,**西
2.2 招标范围:拆除红线范围内地下隐蔽障碍物、地表踏勘现场需要拆除的障碍物、除租赁住房区域外的桩基及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图图纸设计红线范围内1#、2#、4#建筑及地下室全专业工程(不含智能化工程及4#建筑的内装工程)、室外管线及配套附属设施、景观工程施工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质保期内的保修等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3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85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07-01
计划竣工日期:2027-10-29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
2.4 合同估算价:****00000.00元
2.5 招标项目类型:房屋建筑
2.6 工程规模:本标段总建筑面积为120533平方米,其中地上78138平方米,地下42395平方米。1#(公交保养楼)地上建筑面积约6084.3平方米,2#(公交维修楼)地上建筑面积约15055.7平方米,4#(租赁住房及相应的配套用房)共2幢地上建筑面积约56998平方米,地下停车场建筑面积42395平方米。建筑最大高度为99.6米,建筑最多层数为28层,地下室层数一层,基坑深度约6.7米。本项目为装配式建筑,其中1#(公交保养楼)预制装配率45.19%,2#(公交维修楼)预制装配率45.11%,4#(租赁住房)预制装配率50.43%。
2.7 其他说明:因系统原因,建设地点字段信息缺失;本公告2.1建设地点为**省**市**区沙洲停保场,北至**街,****路,南至**江街,西至规划路。
资质条件:具有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含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勘察设计负责人、材料设备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企业自2020年4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52000万元及以上且总建筑面积96000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仓库除外)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所反映的数据和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金额以合同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作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中的业绩与有限数量制评分办法中的业绩不可兼得。如采用联合体投标,以牵头人业绩为准。)
其他要求: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2、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3、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在资格审查或评标阶段,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投标无效)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符合并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5、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6、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7、根据《****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等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委员会****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投标无效)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8、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9、****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2年10月15日起,在**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提供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10、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事业编制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资料扫描件均需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1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担工程的;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12、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标书代写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应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按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法定代表人出示签署的授权书;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
4.1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04-28 23:59。
4.2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申请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njggzy.****.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05-09 09:30:00 标书代写
5.3 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1 本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6.2 有限数量制评分办法:
7.1 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是否两阶段评标:否
是否评定分离:是
7.2 具体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公告****交易中心网、****交易中心网和**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等媒介上发布。
9. 其他
9.1、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标书代写
9.2、本工程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按各投标申请人合计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对合格申请人进行排序后选择前9名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若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足9家的,招标人将降低类似工程业绩条件(量化指标不超过50%)或者取消类似工程业绩条件,改为资格后审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9.3、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按评标结果的优劣顺序推荐5名中标候选人(若得分相同的,则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排名靠前,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仍相等,****委员会投票表决)。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的投标人不足5名但不少于3名时,推荐所有投标人进入定标阶段;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推荐不排序。 9.4、本项目定标采用票决法。****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定标标准如下:(1)企业综合实力:根据所有进入定标阶段的中标候选人的企业规模及拟派团队中项目经理及专业技术人员组织架构的合理性等进行综合考虑。(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2)价格因素:根据所有进入定标阶段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的合理性进行综合考虑。(3)企业信誉:对所有进入定标阶段的中标候选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企业信誉进行综合考虑。(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如采用联合体投标,以牵头人认证体系为准。)定标方法备注:定标委员会根据上述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并分别记名票决,根据总得票数按由高到低排序,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9.5、其他相关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
10. 联系方式
****管理部门及电话:****建设局(电话:025-****6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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