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公司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服务项目询价结果公示 | ||||
| 项目及标段名称 | 2025****公司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服务项目 | |||
| 采购人 | **** | 采购人联系电话 | 028-****3237 | |
| 开标地点 | ****集团****管理中心 | 开标时间 | 2025年4月18日 | |
| 公示期 | 2025年4月22日-2025年4月24日 | 响应最高限价 | 4.07万元(含增值税),3.84万元(不含增值税) | |
| 成交候选人及排序 | 成交候选人名称 | 响应报价 | 经评审的响应报价 | 综合评估得分 |
| 第一名 | ****事务所有限公司 | 29800.00元 | 29504.95元 | / |
| 第二名 | 中汇智****事务所有限公司 | 32000.00元 | 30188.68元 | / |
| 第三名 | ****事务所有限公司 | 36000.00元 | 35643.56元 | / |
| 其他响应人(除成交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
| 响应人名称 | 否决询价申请条款(询价申请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询价文件评审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 |||
| 成****事务所有限公司 | 不满足询价文件中带“*”条款之一的,其响应被否决(项目完成证明文件不满足询价文件要求) | |||
| ****事务所有限公司 | 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否决响应条款(响应人不能合理说明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评标小组认定低于成本价竞标) | |||
|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一、评标结果异议应具备的“六要素” | |||
| 监督部门名称 | **** | 联系电话:028-****3223 |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询价活动。 | |||
| 相关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