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 | **省**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嘉州路8号附7号2层207室 | 204,000.00元 | 93.14 |
采购包2:
| **** | **省**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嘉州路8号附7号2层207室 | 204,000.00元 | 93.14 |
采购包3:
| **** | **省**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嘉州路8号附7号2层207室 | 204,000.00元 | 93.14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 C****0000 | C****0000 土地管理服务 | **县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申报项目第一项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2026年12月31日前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合同包2(合同包二):
服务类(****)
| C****0000 | C****0000 土地管理服务 | **县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申报项目第二项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2026年12月31日前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合同包3(合同包三):
服务类(****)
| C****0000 | C****0000 土地管理服务 | **县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申报项目第三项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2026年12月31日前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李娟、唐良、肖骁(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定额计取: ①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五条、****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文件规定以及招标代理委托协议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 ②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本项目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第一包:3150元;第二包:3150元;第三包:3150元。 ③收取方式:成交通知发出后二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 2.账号信息 账 户 名:**** 开 户 行:****银行****公司**华府西苑支行 银行账号:5105 0142 6293 0000 0426 联系电话:0835-****238。特别提醒:此账号为本项目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唯一账号,请供应商认真核对,谨防假冒,避免错误。另,我公司从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31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0.31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3: 0.31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一、监督部门:****财政局,联系电话:0835-****005。
二、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政府****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川财采[2018]123号”)
名称:****
地址:**县**路33号
联系方式:0835-****4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雨**青****商贸城16栋3楼1号
联系方式:0835-****23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083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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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