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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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办案工作区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原因:
变更采购参数

更正内容:

1、删除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采购要求》第八项实质性条款中的(二)拟派人员持证要求(须提供有效期内且经过年审的证书复印件,未提供则视为无效投标)“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2、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审要素及分值一览表中“来源渠道”投标人提供所投会议电视终端、同步录音录像主机的合法来源渠道 证明文件或情况说明变更为投标人提供所投拼接屏、交换机1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文件或情况说明。

3、将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采购要求中“七、节能环保产品★(一)强制采购”本项目所采购的电脑、打印机、会议电视终端为强制节能产品变更为本项目所采购的电脑、打印机为强制节能产品。

4、对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表中会议电视终端中第28项更正为提供不少于4路高清视频输入/输出接口,其类型包括DVI、HDMI、VGA等高清接口;
5、对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表中会议电视终端中第29项修更正为提供标准的 HDBaseT视频输入接口,支持视频、供电、控制三线合一;
6、对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表中高清摄像机中第36项修更正为支持供电、显示、控制多线合一:
7、对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表中同步录音录像主机中第78项更正为设备接口具备≥2路HDMI输入,≥2路VGA视频输入;≥1路HDMI视频输出,≥1路VGA视频输出;
8、对招标文件货物清单中核心产品更正为第18项(拼接屏)和第29项设备(交换机1)。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请投标人下载更正后的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及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上传。标书代写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新**西新街1号

联系方式:029-****50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北路14号

联系方式:029-****12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29-****1246

****

2025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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