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中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蟠龙镇车头村村民委员会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蟠龙镇车头村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ZZS2025-NK-QG003-1)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2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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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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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项目概况

****开发区蟠龙镇车头村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市**区旭山北****加油站旁(博能智电)院内五楼)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5月12日上午09:30(**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贰佰柒拾叁万肆仟伍佰伍拾肆元叁角(¥****554.30)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开发区蟠龙镇车头村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1

1.项目基本情况

****开发区蟠龙镇车头村位于**市**区靠近思源路、金岭路,属于镇乡结合区。需服务的小区有蓝翔小区总建筑面积约63040.74m2、吉翔小区总建筑面积约86609.99m2、飞翔小区总建筑面积约51193.34m2、金岭路小区39398.94m2、蓝翔、太坪自建房85栋及蓝翔小区(前3栋)总建筑面积约8145.75m2。以上数据如有偏差,以实际为准。

2、物业服务费用

(1)蓝翔小区、吉翔小区、飞翔小区,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0.8元/m2/月;金岭路小区,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0.6元/m2/月;蓝翔、太坪自建房,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每层每月5元;蓝翔小区(前3栋),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0.3元/m2/月。

(2)停车位约2258个,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300元/年。

(3)金岭路小区店面98间,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300元/年。蓝翔小区(前3栋)店面45间,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250元/年。

(4)所有费用都按11个月计算。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注:①本项目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合同履约期限: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八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且中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履约。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时间:2025 年 4 月 22 日至 2025 年 4月 27 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报名(地址:**市**区旭山北****加油站旁(博能智电)院内五楼)

方式: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获取(以邮件方式发送到邮箱****@163.com,邮件内容应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5 年 5 月 12 日09:30(**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开标室(开标地址:**市**区旭山北****加油站旁(博能智电)院内五楼)届时请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出席开启会。现场签到时间以递交投标文件及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或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或递交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将不予受理,作无效投标处理。标书代写

五、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须知:本项目采用“线下见面开标”请通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一正四副)响应文件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标书代写

2.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向采购人缴纳伍万元整¥50000.00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中标供应商自主选择支****银行转账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完成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3.付款方法:中标人签订合同并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7 日内入驻服务地点,按照采购需求及投标承诺要求提供服务,自入驻之日起中标人按要求收取物业服务费。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4.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七、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而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标书代写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江****开发区蟠龙镇车头村

联系方式:0797-****015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旭山北****加油站旁(博能智电)院内五楼

联系方式:0797-****868

邮 箱:****@163.com

开 户 行:****银行****公司

户 名:****

账 号:6501 0383 4700 015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0797-****015

韩女士(招标代理机构):0797-****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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