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基地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16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1.原文3.3.1.服务内容要求 “1.服务要求(一)售后服务: 1、售后服务:接到报修通知后2小时内应答,24小时到达现场。 若投标车辆停产,中标人有义务提前1个月告知采购人投标车辆备品备件的规格型号 ,并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储备相应备品备件,并采购人在购买备品备件时予以优惠”。
现更正为:1.服务要求(一)售后服务:1、售后服务:接到报修通知后2小时内应答,24小时到达现场,并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储备相应备品备件,并采购人在购买备品备件时予以优惠。
2.原文3.3.2.商务要求“6.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6.对于正常使用情况下出现的故障,中标人应在2小时内作出响应,采购人要求到达现场的应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解决问题或提出解决方案”。
现更正为:6.对于正常使用情况下出现的故障,中标人应在2小时内作出响应,采购人要求到达现场的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解决问题或提出解决方案。
3.原文5.4.2.评标细则及标准“业绩: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一个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得3分,最多得9分。未提供业绩不得分。(类似业绩是指:弥雾系统建设、数字水肥药工作系统建设等) 注: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日期为准),未提供不得分”。标书代写
现更正为: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一个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得3分,最多得9分。(类似业绩是指:弥雾系统建设、数字水肥药工作系统建设等) 注:投标人应提交以下业绩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1.采购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日期为准);2.附建设后使用效果图片、履约验收评价相关资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22日
(一)本项目采用线上交易的方式进行,请供应商按时签到并解密响应文件。(二)监督部门:****财政局 ,电话:0812-****749。标书代写
名称:****
地址:**县桐子林镇**路50号
联系方式:133****22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市**区双林路44号
联系方式:189****631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189****6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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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