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山县古寨乡、苏博工业园区生活污水处理厂、苏博片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附属污水一体化设施运营项目质疑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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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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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人:**广****公司

质疑人地址:**省**市三山区**街道融创玉兰公馆

联系人:曾繁荣联系电话:150****3165

我公司于2025年4月15****公司以邮寄送达的方式,递交了**县古寨乡、****园区****处理厂、苏博片区易地扶贫搬**置区附属污水一体化设施运营项目的质疑函。****公司提出的问题,我公司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事实依据:经查询,中标单位没有任何社保缴纳记录,不具备投标资格,中标单位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我司将进一步向财政部门投诉请求对其严惩。

质疑事项1答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与社保系统并非联网,其数据由供应商注册申报时自行填写,最终以供应商实际缴纳为准。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规定,质疑不成立。

质疑事项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事实依据: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需要提供正确内容的声明函,中标单位所填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9万元。经查询,中标单位2024年营业收入远远不止9万元(后附查询截图)中标单位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质疑事项2答复:经核查,中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2024年财务报表,中小企业声明函数据与财务报表相符。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规定,质疑不成立。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十七条的规定,在答复期满后15****政府****管理部门投诉。

采购代理机构:****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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