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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4-22
为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维吾尔自治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水污染防治方案》及原国家环保部、住建部、卫计委等11部委《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实行)的通知》(环水体〔2016〕79号)要求,现将**县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安全状况信息公开如下:
一、监测情况
(一)监测点位
1、饮用水水源
**县城镇集中式生活饮****水库水源地,采样点位为米兰河上游。
2、饮用水出厂水
**县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出厂水采****公司。
3、城镇末梢水
**县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末梢水采****公司职工干部食堂。
(二)采样项目
1.饮用水水源
监测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要求每月对饮用水水源分别进行32项,64项常规指标的检测。
2.自来水厂出厂水
监测项目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的要求,****水厂出厂水进行39项常规指标的检测。
3.城镇末梢水
监测项目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的要求,每月对城镇末梢水进行39常规指标的检测。
(三)评价标准与方法
地表水水质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每项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要求时,认为水质合格。
二、评价结果
**县2025年第一季度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来水厂出厂水水质、末梢水水质类别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水质达标,无水质超标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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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