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乡村**帮扶产业收益分配工作,结合我场2025年度扶贫产业项目资产预计收益情况,特制定****2025年产业扶贫项目收益分配方案。
一、收入来源
全场统一组织实施的项目:2017年光伏产业项目预计实现收益4000元;2018年光伏产业项目预计实现收益12000元;水面养殖项目预计实现收益6000元;****电站项目预计实现收益6000。
二、分配原则
1.全场组织实施的****工作站按照脱贫户、监测对象、村集体公益事业建设情况及经济条件等因素分配到村集体,由村集体按照使用用途分配使用管理。村集体扶贫产业项目收益同样按照使用用途分配使用管理。
2.年度所得收益鼓励采取参加村内项目建设和发展等劳动增收方式进行分配,激发群众内生动力。优先用于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农村低收入群体稳定增收。
3.严格执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收益分配程序,达到公开、公正、透明,项目收益分配要定期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4.严禁采用简单发钱发物、一分了之的做法进行收益分配。
三、收益分配方式及用途
产业项目的收益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资金,必须落实到村到户,支持村集体开展乡村**工作,主要用途包括:
一是优先解决低收入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对农村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特殊困难群体可采取直接补助的方式,帮助其增加收入,解决其基本生活保障。
二是鼓励参与村集体公益事业。对部分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及监测对象,村集体可通过设置公益性岗位(如保洁员、护路员、护林员、护理员、协理员、巡河员、治安员、宣传员等)的方式,促其通过劳动获取工资性收入增收。
三是提升内生动力。对于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可通过生产奖补扶持发展产业,可通过劳务补助鼓励其就地就业,帮助其通过劳动增收。(享受了市产业、劳务的奖补同种政策类不再用收益资金奖补)
四是开展临时救助。通过一事一议,解决村内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因学、因病、因灾等突发性事件导致返贫、致贫风险的临时救助。
五是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资产收益高的,可用于建设村内基础设施,环境卫生整治等小型公益事业性开支,单个微小型建设项目建设金额一般不应超过5万元。
六是收益分配可计提一定比例的公益金。****超市、高龄老人生活补助、特困学生生活救济、必要的走访慰问及公共服务等;
七是其他支出。上级政策有明确规定的支出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收益分配程序。项目收益的分配和使用要按照“制定方案-民主评议-村级公示-场级审核-分配使用-结果公示”的程序进行。
一是民主评议。根据低收入群体需求和动态变化情况,由村“两委”会议商议提出收益分配方案,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
二是村级公示。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通过后,将收益****服务中心党务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报场党委、垦殖场审批。
三是场审核。场党委、垦殖场审批通过后,由村“两委”负责实施项目收益分配方案。分配****银行直接打卡到户“**一卡通”,并在摘要栏中标注“资产收益”字样。
四是结果公示。项目收益****服务中心党务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五是存档管理。做好分配档案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年终收益分配方案、村“两委”会议记录,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纪要、****垦殖场审批手续、公示照片、****银行发放单(复印件)等资料及时存档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