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开发区****处理厂2025年度药剂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4月21日15点0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受****委托,现对“****开发区****处理厂2025年度药剂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开发区****处理厂2025年度药剂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暂定金额约300万元,具体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最高限价: 详见下方最高限价表。以下表格数量为一个月的药剂使用量。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单价 (元/吨) |
| 1 | 聚丙烯酰胺(PAM) | 离子度30(阳离子)固体 | 吨 | 2 | 19700 |
| 2 | 聚丙烯酰胺(PAM) | 分子量1800万-2000万(阴离子)固体 | 吨 | 2 | 13800 |
| 3 | 聚合氯化铝 (PAC) | 氧化铝(AL2O3)≥8.0%.盐基度30%-90%.PH(1%水溶物)3.5%-5%.不容物质量分数≤0.4%. | 吨 | 90 | 880 |
| 4 | 聚合硫酸铁 | 全铁≥11.0%.盐基度5.0%-20.0%.密度(20℃)(g/cm3)≥1.45 | 吨 | 30 | 420 |
| 5 | 次氯酸钠 | 有效氯(以C1计)≥13.0%游离碱(以Na0H计)0.14-1.0铁(以Fe计)≤0.005% | 吨 | 20 | 630 |
| 6 | 乙酸钠 | COD≥20万mg/L.HP值6.0-8.0.总氮≤5mg/L.总磷≤0.5mg/L. | 吨 | 60 | 900 |
| 7 | 液氧 | 氧(О2)含量%:≥99.5 | 吨 | 15 | 900 |
| 8 | 碳酸钠 | 固体,50kg/袋,有效含量≥99% | 吨 | 4 | 3500 |
采购需求:****开发区****处理厂2025年度药剂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后一年,实际服务期限采购人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前终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其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必须包含所投产品类别。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4月8日 17:30
2.地点: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com/)在线获取。
3.方式:投标人须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com/)查阅招标文件。获取招标采购资料须登陆“优质采云采购平台”,请未注册的投标人及时注册,注册请登录www.****.com,在首页右上角点击“用户注册”。请务必注册为“投标人角色”方可正常参与投标。注册咨询电话:400-0099-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投标的,责任自负。
用户注册成功后如因相关注册信息发生变更(注: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均属),会员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咨询电话:400-0099-555),如因会员自身原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者,会员责任自负。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招标文件费支付账户:账户名称:****,账号:3405 0164 2201 0000 1081,开户行:建设银行**桓谭路支行)报名联系人:卢会计,联系方式:188****7705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4月21日15点00分(**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市**区梅苑路66号**河畔(北区)116幢1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同时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www.****.cn)上同步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
联系方式:程工 电话:191****13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梅苑路66号**河畔(北区)116幢101室
联系方式:0561-****1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龙
电话:0561-****182 159****8201
八、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
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
****开发区****处理厂2025年度药剂采购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开发区****处理厂2025年度药剂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三堤口街道**路265号源创客8号楼A3-5号
中标金额:215925.00元(暂定一个月的投标总报价)
四、主要标的信息
| 货物类 |
| 名称:聚合氯化铝(PAC) 品牌:方维 规格型号:氧化铝(AL2O3)≥8.0%.盐基度30%-90%.PH(1%水溶物)3.5%-5%.不容物质量分数≤0.4%. 数量:90吨 单价:810元 注:(以上药剂使用量均为预估量,结算时以实际供货量为准。以上数量为一个月的药剂使用量,其余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认为上述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在中标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请中标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中标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
联系方式:程工 191****13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梅苑路66号**河畔(北区)116幢101室
联系方式:0561-****1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龙
电 话:159****8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