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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工厂)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2日-2025年4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 ********工厂)改扩建项目 | **省**市金普新区炮台街道炮台街道腾云街1-2号 | **** | ******公司 | 本项目位于**省**金普新区炮台街道腾云街1-2号,投资8000万元人民币,收购****公司现有厂区进行改扩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增4条水果罐头生产线;新增1条水产品罐头生产线;改造水产品休闲食品生产线;**1台10t/h燃生物质锅炉,替代现有2台10t/h燃煤锅炉。设计年产水果罐头25000t/a;水产品罐头2375t/a;水产品休闲食品2600t/a。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