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2025年交流智能电表设备空窗期采购项目,采购人为****,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事前公示。
一、采购内容
1、采购范围:**铁塔2025年交流智能电表设备空窗期采购项目。
2、项目预算:含税50万元(按税率13%测算),结算上限金额不超过合同签订金额。
二、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
三、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1)**省集采《**铁塔2025年交流智能电表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单位:****、****公司,合同使用率均已达到99.99%,且新一期采购预计最快2025年5月中下旬才能完成。
(2)鉴于上述原因,为确保**省内交流智能电表设备供应不断档,根据《关于明确**铁塔集采项目空档期供应保障措施的通知》(**铁塔〔2023〕126 号)规定:“二、现有集采项目标段/份额已执行接近临界点,立即启动应急采购项目确保供应不断档-1.新集采项目已启动,结果未发布-地市公司有突发项目需求,存在断档风险,地市****管理部门反馈具体需求。****管理部门、****综合部****公司需求后,在未达到法定招标条件内,可直接与现有集采结果的中标供应商实施定向谈判,与满足条件的供应商签订合同并纳入新结果执行;同时,抓紧完成新集采工作,做好接续执行”在上述两家合同份额已执行到临界点的中标供应商中,优先选择**省后评估平均分最高的供应商,其中****在**省后评估平均分为最高。
根据上述情况,故本项目拟对****进行公开单一来源采购。
四、公示媒介
本公示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2025年04月23日至2025年04月25日,共3天。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将按****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采购人地址:**市**区昭悦路27号中国铁塔大厦
联系人:黄经理
联系电话:020-****6829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省****原区互助路1号
项目负责人:池炀、张承祖、张志永、赵晶、王宜谦、吴浩然
联系电话:156****4145
电子邮件:****@163.com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下载
(如签名无法正常显示,详见附件)
日期:2025年0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