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国土-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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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成交公示
公示预览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安自公字[2025]3号 2025年04月22日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 挂牌出让 4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号地块 宗地总面积: 4.600358公顷 宗地坐落: ****开发区**S333省道以东,纬二路以北
年限: 50年 土地用途: 二类工业用地 项目名称:
成交价: 2056.5万元 受让单位: ****
备注: 该地块已完成相关区域评估,具体要求为: 一、项目建设要求和标准 1.项目投资强度要达到300万元/亩(含300万元)以上。项目建成后产值要达到400万元/亩(含400万元)。项目建设容积率达到1.5以上。厂房檐口高度13.5米(含13.5米)以上,厂房外立面要选用金属聚氨酯岩棉复合板,厂房屋顶荷载25公斤/平米(含25公斤/平米)以上。 2.项目建成第一年后,税收达到6万元/亩(含6万元)以上;项目建成第二年后,税收达到12万元/亩(含12万元)以上;项目建成第三年后,税收达到20万元/亩(含20万元)以上。 二、考核退出 项目如期建设超期未开工,出现下列情况后:1.项目供地后(非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除外),供地后超过1个月未开工建设的,****管委会**发改局将对用地单位进行约谈,并下发《限期开工建设通知书》,责成尽快开工建设。2.供地后超6个月仍不开工建设的,****管委会****政府终止土地出让合同,**相关部门按原价及时收回项目用地。 项目如投产超期不达效和规划不达标,出现下列情况后: 1.对投产后不达效超过一年的,且亩均税收低于6万元的,****管委会将向用地单位下发《限期达效通知书》,责成其在半年内促成达效。 2.对投产1年后建设不符合当初设计规划并造成土地闲置的,****政府,由自然**主管部门 依照相关法律向其征缴土地闲置的相关税费。 3.经督促超过2年仍未达效的,****管委会****政府,对项目进行清退,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并注销《不动产权证书》,地上建筑按照评估50%回收。 该地块已实现项目动工开发所需的通水,通电,通路和土地平整,已具备供地条件。
宗地编号: ****政府2024年第10批次第4号地块 宗地总面积: 2.392512公顷 宗地坐落: ****开发区**经六路以西、纬三路以北。
年限: 50年 土地用途: 二类工业用地 项目名称:
成交价: 1069.5万元 受让单位: ******公司
备注: 该地块已完成相关区域评估,具体要求为: 一、项目建设要求和标准 1.项目投资强度要达到300万元/亩(含300万元)以上。项目建成后产值要达到400万元/亩(含400万元)。项目建设容积率达到1.5以上。厂房檐口高度13.5米(含13.5米)以上,厂房外立面要选用金属聚氨酯岩棉复合板,厂房屋顶荷载25公斤/平米(含25公斤/平米)以上。 2.项目建成第一年后,税收达到6万元/亩(含6万元)以上;项目建成第二年后,税收达到12万元/亩(含12万元)以上;项目建成第三年后,税收达到20万元/亩(含20万元)以上。 二、考核退出 项目如期建设超期未开工,出现下列情况后:1.项目供地后(非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除外),供地后超过1个月未开工建设的,****管委会**发改局将对用地单位进行约谈,并下发《限期开工建设通知书》,责成尽快开工建设。2.供地后超6个月仍不开工建设的,****管委会****政府终止土地出让合同,**相关部门按原价及时收回项目用地。 项目如投产超期不达效和规划不达标,出现下列情况后: 1.对投产后不达效超过一年的,且亩均税收低于6万元的,****管委会将向用地单位下发《限期达效通知书》,责成其在半年内促成达效。 2.对投产1年后建设不符合当初设计规划并造成土地闲置的,****政府,由自然**主管部门 依照相关法律向其征缴土地闲置的相关税费。 3.经督促超过2年仍未达效的,****管委会****政府,对项目进行清退,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并注销《不动产权证书》,地上建筑按照评估50%回收。 该地块已实现项目动工开发所需的通水,通电,通路和土地平整,已具备供地条件。
宗地编号: ****政府2024年第22批次第1号地块 宗地总面积: 1.590068公顷 宗地坐落: ****开发区**经七路以东、纬三路以南
年限: 50年 土地用途: 二类工业用地 项目名称:
成交价: 711万元 受让单位: **县****公司
备注: 该地块已完成相关区域评估,具体要求为: 一、项目建设要求和标准 1.项目投资强度要达到300万元/亩(含300万元)以上。项目建成后产值要达到400万元/亩(含400万元)。项目建设容积率达到1.5以上。厂房檐口高度13.5米(含13.5米)以上,厂房外立面要选用金属聚氨酯岩棉复合板,厂房屋顶荷载25公斤/平米(含25公斤/平米)以上。 2.项目建成第一年后,税收达到6万元/亩(含6万元)以上;项目建成第二年后,税收达到12万元/亩(含12万元)以上;项目建成第三年后,税收达到20万元/亩(含20万元)以上。 二、考核退出 项目如期建设超期未开工,出现下列情况后:1.项目供地后(非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除外),供地后超过1个月未开工建设的,****管委会**发改局将对用地单位进行约谈,并下发《限期开工建设通知书》,责成尽快开工建设。2.供地后超6个月仍不开工建设的,****管委会****政府终止土地出让合同,**相关部门按原价及时收回项目用地。 项目如投产超期不达效和规划不达标,出现下列情况后: 1.对投产后不达效超过一年的,且亩均税收低于6万元的,****管委会将向用地单位下发《限期达效通知书》,责成其在半年内促成达效。 2.对投产1年后建设不符合当初设计规划并造成土地闲置的,****政府,由自然**主管部门 依照相关法律向其征缴土地闲置的相关税费。 3.经督促超过2年仍未达效的,****管委会****政府,对项目进行清退,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并注销《不动产权证书》,地上建筑按照评估50%回收。 该地块已实现项目动工开发所需的通水,通电,通路和土地平整,已具备供地条件。
宗地编号: ****政府2023年第25批次第1号地块 宗地总面积: 3.333745公顷 宗地坐落: ****开发区**经二路以东、纬三路以北。
年限: 50年 土地用途: 二类工业用地 项目名称:
成交价: 1490.5万元 受让单位: ******公司
备注: 该地块已完成相关区域评估,具体要求为: 一、项目建设要求和标准 1.项目投资强度要达到300万元/亩(含300万元)以上。项目建成后产值要达到400万元/亩(含400万元)。项目建设容积率达到1.5以上。厂房檐口高度13.5米(含13.5米)以上,厂房外立面要选用金属聚氨酯岩棉复合板,厂房屋顶荷载25公斤/平米(含25公斤/平米)以上。 2.项目建成第一年后,税收达到6万元/亩(含6万元)以上;项目建成第二年后,税收达到12万元/亩(含12万元)以上;项目建成第三年后,税收达到20万元/亩(含20万元)以上。 二、考核退出 项目如期建设超期未开工,出现下列情况后:1.项目供地后(非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除外),供地后超过1个月未开工建设的,****管委会**发改局将对用地单位进行约谈,并下发《限期开工建设通知书》,责成尽快开工建设。2.供地后超6个月仍不开工建设的,****管委会****政府终止土地出让合同,**相关部门按原价及时收回项目用地。 项目如投产超期不达效和规划不达标,出现下列情况后: 1.对投产后不达效超过一年的,且亩均税收低于6万元的,****管委会将向用地单位下发《限期达效通知书》,责成其在半年内促成达效。 2.对投产1年后建设不符合当初设计规划并造成土地闲置的,****政府,由自然**主管部门 依照相关法律向其征缴土地闲置的相关税费。 3.经督促超过2年仍未达效的,****管委会****政府,对项目进行清退,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并注销《不动产权证书》,地上建筑按照评估50%回收。 该地块已实现项目动工开发所需的通水,通电,通路和土地平整,已具备供地条件。

二、公示期:2025年04月22日 至 2025年04月27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单位地址:新盈东街342号
邮政编码:053600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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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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