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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837114B | 建设单位法人:陈武 |
| 陈武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开发区燕窝园区科技路6号 |
| ****年产8000万件注塑零部件及500付模具开发及线路板加工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9-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开发区燕窝园区科技路6号 |
| 经度:118.17985 纬度: 29.81604 | ****机关:******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10-18 |
| 休发改备字〔2021〕4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837114B002X |
| 2024-10-2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97 |
| 54 | 运营单位名称:**** |
| ****3711-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公司 |
| MA2NUE4J-4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MA2MUCK6-3 | 竣工时间:2024-09-01 |
| 2024-09-02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2-02 |
| 2025-03-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4-1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 项目产能须与****年产8000万件注塑零部件及500付模具开发及线路板加工项目产能保持不变或低于,不能新增产能。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产能与****年产4000万件注塑零部件,不新增产能。 |
| 与环评批复相符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施工期应根据****建设厅《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泥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建质〔2014〕28号)、**市出台的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及《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认真落实各项防尘、抑尘措施,降低施工期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落实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合理设置临时施工场地,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建筑材料不得敞开堆放,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须密闭存放,切割、钻孔作业等应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建筑垃圾等无法在48小时内清运完毕的,应放在工地设置的临时密闭堆场存放;建筑垃圾须袋装清运,严禁抛洒。 |
| 与环评批复相符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运营期注塑和挤出过程产生的VOCs经注塑机上方集气罩收集,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丝网印刷车间挥发油墨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接入注塑废气处理系统处理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和表9标准,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有关限值要求; 破碎工序产生破碎废气等经上方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参考执行**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1排放限值。 | 实际建设情况:注塑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在每台注塑机上方均设置集气罩收集,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废气并管后汇入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DA001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本项目注塑废气收集后合并通过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15米高DA001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注塑废气中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从严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挥发性有机物基本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 破碎工位上方均设置集气罩废气合并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本项目验收阶段破碎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 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执行DB34/4812.6-2024有关标准限值;破碎加工废气颗粒物执行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有关标准限值。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环境防护距离范围为厂区四周厂界外80m; 运营期须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减声降噪措施后,四周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与环评一致,具体范围为厂区四周厂界外80m,环境防护距离未发生改变。 主要声源为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主要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声源、减振、隔声、距离衰减;厂区构筑物建造时采用墙体隔音;同时加强厂区的管理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厂界的影响。 |
| 与环评批复相符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运营期生产过程的循环冷却水、穿孔废水均循环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中心****处理厂进行处理; 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废包装材料由废品回收商回收处理;次品、废边角料经塑料破碎机破碎后回用于生产过程;不含油的废金属屑和废金属边角料、收集粉尘由原料商回收处理;含油金属屑、电火花碳渣、废切削液、含切削液或电火花油的包装桶、危险废包装材料及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等规定要求予以规范管理,落实《报告表》中危险废物管控要求,并做好处置记录,不得随意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项目应建立健全环境管理规章制度,设立环境管理机构,确定专人负责环保工作,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污染物经处理后稳定达标排放。 项目须落实分区防渗,加强土壤和地下水保护。 项目应进一步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建立健全环境风险应急管理体系,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各项风险预防措施。 国家对本项目应执行的环境标准作出修订或新颁布的,应按照新标准执行。 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若项目的性质、地点、生产工艺或规模等发生重大变化,应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县生态****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该项目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实际排污之前,及时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并应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及时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和验收信息报送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冷却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主要声源为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主要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声源、减振、隔声、距离衰减;厂区构筑物建造时采用墙体隔音;同时加强厂区的管理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厂界的影响。 本项目在1#车间厂房外西南角设置一般固废间,建筑面积约为10m2。在1#车间厂房外西南角设置危险废物间,建筑面积约为20m2。运营期的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废包装材料、次品、废边角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等,废边角料及不合格品经过破碎机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金属屑、废金属边角料、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等分类收集分区存放,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关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项目已建立健全环境管理规章制度,设立环境管理机构,确定专人负责污染防治设施维护、危废管理等相关工作,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各项污染物经处理后稳定达标排放。 项目已落实分区防渗,重点区域防渗为危废间、化粪池等;一般防渗区域为一般固废暂存间、破碎车间、循环冷却池、厂房;简单防渗区域为车间其他区域、办公区等一般地面硬化。 项目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突发污染事故应急工作,建立健全环境风险应急管理体系,制定落实各项风险预防措施,根据风险源储备了相应的应急物资。 本项目应执行的环境标准作出修订或新颁布的,已按照新标准执行,****一中污染物排放标准。 通过现场调查分析,项目的性质、地点、生产工艺或规模等未发生重大变化,无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本项目已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三同时”,已开展竣工验收工作 2024年10月28日****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完成排污许可证申请工作,许可证编号913********837114B002X。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积极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
| 排入污水管****处理厂 与环评批复相符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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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DA001废气排放口 | 《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 | 与环评一致 | 4.33 | |
| 2 | DA001废气排放口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 | 与环评一致 | 6.8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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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