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庭安村内溪水圳维护(修)工程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来源****水利局,招标人为****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县沙建镇庭安村;
2.2.工程建设规模:庭安村内溪水圳维护(修)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庭安村内溪水圳维护(修)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项目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2018年第三次修订版》中“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0.4.3 三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7)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项目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中 绿化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300万元,属于小型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型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发包价:132536.47元(K=10%);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现行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共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若干规则(试行)》(闽建[2017]6号)第十条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等级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详见(闽建办筑[2016]8号)文规定。2、根据《****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和《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文件规定,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不可使用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3、(1)有关于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制度的按照 “ 闽建建[2021]2号”《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的要求执行。(2)根据闽建告字〔2020〕111号、闽建告字〔2020〕162号、闽建告字〔2020〕163号、闽建筑函〔2021〕12号、闽建筑函〔2021〕28号、闽建筑〔2021〕11号等规定,被列入**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内的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4、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23日 09:00:00至2025年04月29日16:30:00到****现场采取登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费用200元。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标书代写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标书代写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2500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5月6日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到****现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工采通平台(https://easy-prt.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地址:**县沙建镇庭安村,邮编:363000
电话:139****9024
联系人:邹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芗**胜利西路219号建发和著1幢2号,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757
联系人: 蔡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