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他建筑工程 需求描述:详见附件。 中标(成交)品牌:无 中标(成交)型号:无 | ||
| 限价(单价):430,302.22元 | 数量:1(批) | 小计:430,302.22元 |
投标(报价)供应商数量: 8
通过评审的供应商数量: 3
项目要求最少供应商数量: 3
项目允许最大成交供应商数量: 1
采购结果: 中标(成交)
中标(成交)供应商: ****
投标(报价)时间: 2025-04-22 09:03:25
中标(成交)金额: 369,491.02 元
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陈民,李承蔚,罗德智
备注:**省****公司资格评审不合格。原因:未提供项目技术负责人2025年3月养老保险证明。按附件A: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 “A-6竞选人的其他要求须满足竞选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作否决投标处理。**海鼎达****公司形式评审不合格。原因:纸质件资格审查未提供正本。按附件A: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 “A-10竞选文件份数符合第二章“竞选人须知”第3.7.4项的规定,****委员会作否决竞选处理。”作否决投标处理。**市****公司响应评审不合格。原因:未填报单价下浮率。按附件A: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 “A-29关于不平衡报价的约定,竞选人须按照比选人所发出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逐一进行填写,竞选人在本项目投标工程量清单中,实行子目单项报价按最高限价均衡下浮并自行填报单价下浮率,总价报价下浮率与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报价浮动比超过士5%(即总价报价下浮率-严重不平衡报价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报价下浮率)>士5%,其中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暂定金额按照比选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不增加或下浮,不计入严重不平衡报价中。****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作否定投标处理。 按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取报价排序前 5名(若实际竞选人数量小于 5 名,则全部纳入)进行符合性审查。****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未进入前5名进行评审。
采购执行方:**昌茂****公司
联系人:廖老师
联系电话: 023-****7186
采购需求方:****
联系人:易老师
联系电话: 138****6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