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行政、事业单位9处资产租赁交易公告

国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3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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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开发区(**市**区)行政、事业单位9处资产租赁交易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乌鲁****开发区(**市**区)行政、事业单位9处资产租赁 项目编号 ****
挂牌开始时间 2025-04-23 11:00 挂牌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5-05-08 17:30
项目交易分类 实物交易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是否首次发布
联系人 菊花 联系电话 139****0496
主管单位
转让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 注册地(住所) **维吾尔自治区﹒**市﹒**区
经济类型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所属行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法定代表人 胡象禹 社会信用统一代码 126********511187D
注册资本 0.0万元
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乌昌路155号原82小学 标的编号 ****001
租赁价格 201480.00元 评估结果 201480.00元
转让底价 201480.00元 建筑面积 6900.00平方米
保证金 60000.0元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25-05-08 17:30
评估机构 **巨弘源房****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5-03-01
核准(备案)机构 乌鲁****开发区(****机关****中心 核准备案日期 2025-04-03
出租期限 5年
资产来源 规格型号
数量 0.0 购置时间
标的名称 乌市**路西一巷168号一楼门面 标的编号 ****002
租赁价格 180657.00元 评估结果 180657.00元
转让底价 180657.00元 建筑面积 95.00平方米
保证金 54000.0元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25-05-08 17:30
评估机构 **巨弘源房****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5-03-01
核准(备案)机构 乌鲁****开发区(****机关****中心 核准备案日期 2025-04-03
出租期限 5年
资产来源 规格型号
数量 0.0 购置时间
标的名称 **东路791号地下人防设施 标的编号 ****003
租赁价格 119519.00元 评估结果 119519.00元
转让底价 119519.00元 建筑面积 277.50平方米
保证金 35000.0元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25-05-08 17:30
评估机构 **巨弘源房****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5-03-01
核准(备案)机构 乌鲁****开发区(****机关****中心 核准备案日期 2025-04-03
出租期限 5年
资产来源 规格型号
数量 0.0 购置时间
标的名称 **市沙区西北路35号门面第一间 标的编号 ****004
租赁价格 78019.00元 评估结果 78019.00元
转让底价 78019.00元 建筑面积 75.00平方米
保证金 23000.0元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25-05-08 17:30
评估机构 **巨弘源房****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5-03-01
核准(备案)机构 乌鲁****开发区(****机关****中心 核准备案日期 2025-04-04
出租期限 5年
资产来源 规格型号
数量 0.0 购置时间
标的名称 **市沙区西北路35号门面第二间 标的编号 ****005
租赁价格 78019.00元 评估结果 78019.00元
转让底价 78019.00元 建筑面积 75.00平方米
保证金 23000.0元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25-05-08 17:30
评估机构 **巨弘源房****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5-03-01
核准(备案)机构 乌鲁****开发区(****机关****中心 核准备案日期 2025-04-03
出租期限 5年
资产来源 规格型号
数量 0.0 购置时间
标的名称 乌市新医路790****办事处综合服务楼 标的编号 ****006
租赁价格 918400.00元 评估结果 918400.00元
转让底价 918400.00元 建筑面积 3904.89平方米
保证金 270000.0元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25-05-08 17:30
评估机构 中天房****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5-01-26
核准(备案)机构 乌鲁****开发区(****机关****中心 核准备案日期 2025-04-03
出租期限 5年
资产来源 规格型号
数量 0.0 购置时间
标的名称 **市西北路223号一楼门面 标的编号 ****007
租赁价格 74848.00元 评估结果 74848.00元
转让底价 74848.00元 建筑面积 97.65平方米
保证金 22000.0元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25-05-08 17:30
评估机构 **巨弘源房****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5-03-01
核准(备案)机构 乌鲁****开发区(****机关****中心 核准备案日期 2025-04-03
出租期限 5年
资产来源 规格型号
数量 0.0 购置时间
标的名称 乌市**南路946号金坤大厦401-406、412-414、416-417室 标的编号 ****008
租赁价格 246870.00元 评估结果 246870.00元
转让底价 246870.00元 建筑面积 563.63平方米
保证金 74000.0元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25-05-08 17:30
评估机构 **巨弘源房****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5-03-01
核准(备案)机构 乌鲁****开发区(****机关****中心 核准备案日期 2025-04-03
出租期限 5年
资产来源 规格型号
数量 0.0 购置时间
标的名称 **路空地(**迎宾路五巷,西至中亚**路,南至中富包装,北至文光铁路) 标的编号 ****009
租赁价格 147200.00元 评估结果 147200.00元
转让底价 147200.00元 建筑面积 7333.00平方米
保证金 44000.0元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25-05-08 17:30
评估机构 **巨弘源房****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5-03-01
核准(备案)机构 乌鲁****开发区(****机关****中心 核准备案日期 2025-04-03
出租期限 5年
资产来源 规格型号
数量 0.0 购置时间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乌鲁****开发区(乌****区委、区政府 批准文(件)号 ******人民政府第48次(2025年第6次)常务会议纪要
国资监管机构 乌鲁****开发区(乌鲁****政府****领导小组 所属集团或监管部门名称 乌鲁****开发区(乌****财政局
信息披露
重要信息披露 (一)共性披露:1.挂牌底价为年租金价格,租赁期限为5年,年租金价格以本次挂牌的最终成交价为准。2.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前认真查看并确认租赁物场地、设备设施、管线等现状后确定报名,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须亲自勘验标的、并持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中心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申请资料并缴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与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勘验标的时间:工作日均可。联系人:张全奎,电话:152****8236。3.(1)只有一名意向承租方的, 按照转让底价协议成交;(2)有两名及以上意向承租方的,****中心组织竞价,每次加价幅度:租金10万以下为1000元,租金10万-100万为2000元。4.有原承租方的且租赁合同已到期,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权。5.承租后发生的一切纠纷或维修及水、电、暖气、燃气、电话费、物业费、装修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不可报销、折抵房租及押金或减免租期。标的物以现状对外出租,出租方不承担任何维修改造义务。标的不得存放危险品、化学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经营及活动,合同期内变更营业项目时,需要提前和出租方沟通,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设施。6.正常的房屋结构性修理费用及日常维修、消防设施维修由承租方负责并承担费用。7.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标的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租、转包、转借,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并无条件收回标的。8.合同成立后,承租方可按照具体经营项目对房屋内部进行装修改造,但改造项目不得改变房屋内部主体结构。装修期:200㎡以下的房(地)产给予一个月;200㎡以上500㎡以下的房(地)产给予三个月;500㎡以上1000㎡以下房(地)产且投资较大的可以适当放宽装修期,原则上不超过六个月。装修期不收取租金,但承租人需自行承担水、电、暖气、物业等相关费用。9.公告信息发布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则不变更公告内容条件,**10个工作日,直到有意向承租方报名或评估报告到期。(二)个性披露:1.**路空地(**迎宾路五巷,西至中亚**路,南至中富包装,北至文光铁路)因该地块上方有高压电缆,根据规定下方土地不得用于商业开发。****停车场及货物存放用地使用(堆放货物不得超过4米)2.乌市**南路946号金坤大厦401-406、412-414、416-417室整体出租3.**市西北路223号一楼门面不得从事餐饮营业。4.乌市新医路790****办事处综合服务楼现为框架结构加固状态,需进行外墙封闭等施工。5.西北路35号门面(第一间)不得进行产生高温油烟或明火的烹饪行为,不得在房屋内进行可能引发火灾的明火操作。6.西北路35号门面(第二间)不得进行产生高温油烟或明火的烹饪行为,不得在房屋内进行可能引发火灾的明火操作。7.**东路791号地下人防设施不得用于餐饮营业,如从事其他营业性活动需通过消防部门验收。不得更改人防地下室结构,对人防地下室内进行装****管理部****管理部门共同协商,特殊情况下需无条件腾退人防地下室。8.**路西一巷168号一楼门面无天然气。9.乌昌路155号原82小学只能用于从事教育类型项目。受让方需向原承租方支付一定金额补偿款(具体金额需与原承租方协商),作为原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对标的所投入的补偿。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具有法人主****公司、****公司、非法人主体的合伙企业、个体经营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为意向承租方。2、意向承租方须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具备良好的营业信誉和履约能力。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项目成交十五日内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房租赁合同》、《安全责任书》,一次性缴纳第一年全部租金及5%的租赁押金,以后每年度租金提前30日缴纳。2.项目成交后承租方反悔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交易产生的费用、弥补重新交易价款低于原交易价款的差价及相关损失。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项目经办人:孙敬晏,联系电话:0991-****482。
交易机构信息
交易机构名称 ****
联系电话 0991-****482、0991-****164
联系地址 ****5楼5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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