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技馆****科技馆)补充业态招商公告(二次 |
| 2025-04-23 09:56:57 |
| 综合交易 |
| 2025-04-23 09:57:08 至 2025-04-28 23:59:59 |
| 现场获取 |
| 2025-04-29 11:00 |
| 其他 |
| 2025-04-29 11:00 |
| 线上递交 |
| 否 |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对徐****科技馆补充业态项目进行公开招商,欢迎有经济实力,社会信誉和经营管理服务良好的投资人前来洽谈。现将本次招商项目情况介绍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1****科技馆一层闲置区域400㎡;(2****科技馆二层餐饮区域200㎡。
2.项目地点:徐圩新区**路69****科技馆。
3.项目概况:项目地处徐圩新区**路以东,总投资约1.1亿元,建筑面积1.5万㎡,布展面积1.3万㎡。作为**市首家石化专业科普场馆,自2024年9月正式开馆以来,日均客流量超1500人次,节假日峰值可达5000人次,累计接待入馆参观超10万人次,成功举办了超百余场科学快闪、政商调研、院校研学等多元化活动。场馆紧挨4A****风景区,周边1公里****酒店、**路商业街、盛虹云海湾及徐圩新区人才公寓等多个居住小区,常住人口超2万人,且园区职工年轻化比例达75%,消费潜力显著。
二、招商模式
1.招商方向:(1)科技馆一层闲置区域400㎡:亲子互动休闲娱乐类等;(2****科技馆二层餐饮区域200㎡:经营含包装类食品、饮料等产品销售及现场制作类等。
2.租赁期限:招商年限面议,一年一签。
3.租金:面议,休闲娱乐类不低于10元/㎡/月、餐饮类不低于20元/㎡/月,以最先缴纳承租意向订金、完成合同签订且缴纳租赁保证金为准。
4.租金支付方式:租金采用预付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支付首年度租金,之后每年提前一个月预付下年度租金。
5.电费、水费、公共能耗费、物业费用等按实际发生比例分摊(能耗参照驻场使用设施设备功率),按月度支付给招租单位。租赁区域内卫生管理由承租方负责,其中厨余垃圾自行处置(现场无隔油池,需自行考虑改造需求)。
6.承租方自行装修并承担相关费用,在投入使用前承租方须自行办理完成相关营业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食品经营许可、特种行业经营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消防许可、营业执照、排污排烟、污水处置等)。
三、资格条件
1.有志于从事相关行业发展的法人或自然人,认同公司经营理念,服从项目运营方的管理。
2.具有较强的投资实力,且投资人商业信用及财务状况良好。
3.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集团****公司无拖欠款项。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招商,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四、招商流程
1.本项目采用公开招商、公平竞争,招商流程分为招商发布、招商报名、招商谈判、合同签订四个环节。
2.招商发布:本次招商公告在徐圩新区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公开发布,网址为“http://zb.****.com/”。
3.招商报名
(1)招商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可参与报名(工作日9:00至12:00,14:00至17:30)。
(2)招商报名:可登录徐圩新区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网站查看招商公告后联系招商单位报名,招商单位通过邮箱发送招商文件至意向承租人,意向承租人填写招商报名表(附件)后以扫描形式发送至邮箱****@163.com(邮件主题为报名单位/个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线下提交:意向承租人请持招商报名表至 ****区徐圩街道徐圩新区环湖路69****科技馆进行现场报名。
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董工0518-****2049。
(3)投标保证金:参与本项目竞标须缴纳竞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300元,须在递交招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收款人信息如下:标书代写
户 名:****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徐圩支行
账 号: 320********800001106
除中标运营单位竞标保证金外,其他未中标运营单位竞标保证金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4)租赁保证金:两个月租金。承租方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一次性向出租方缴纳,合同履行结束后,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
注:承租意向订金自动转为租赁保证金,不足部分需补齐。
4.招商谈判
招商谈判分为:资格审查(初核);商务条件洽谈。
5.合同签订
自承租意向订金缴纳之日起,若无正当理由,承租法人超过30日、承租自然人超过10日未办理合同签订的,招商结果作废。
五、其他事项
1.此次招商项目运营需配合场馆运营开放,意向承租方****科技馆年度开放计划,****科技馆运营开放计划。
2.如项目运营期双方**顺利,****集团对外招商,原项目承租方可继续参加竞标,同等条件情况下优先与原项目承租方签订合同。
3.项目运营期内,****政府要求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提前收回商业的,应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项目承租方,项目承租方应积极配合,招商主体不承担任何违约赔偿责任。
4.招商主体现状移交,确保权责明晰,中标承租方在投入使用前须自行办理完成相关营业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特种行业经营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消防许可、营业执照、排污排烟等),检查相关设备设施并确保质量可靠工况良好后方可进行生产运营,因使用本项目设施设备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中标承租方自行承担,运营期内中标承租方应确保本项目设施设备完好否则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不得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等,不得发生被投诉或被曝光或被通报事件等,一旦发生,招商主体立即收回商业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赔偿责任。
6.本招商公告未尽事宜以双方商谈并签订合同为准。
六、附件(请扫描二维码获取)
附件1:区位图及平面图
附件2:招租报名表
附件3:商务谈判确认表
附件4:招租合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