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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1********4168214 | 建设单位法人:宋寿昌 |
| 张国建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镇保野路西侧16号 |
| ****原材料处理生产线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6-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31-C3031-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 |
| 建设地点: | ******县 ******县 |
| 经度:115.698611 纬度: 39.460278 | ****机关:****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4-08 |
| 涞审环评〔2024〕1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1********4168214001Q |
| 2024-05-1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300 |
| 1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1********416821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1********4168214 | 验收监测单位:国环绿洲(固****公司,******公司,******公司 |
| ****1022MA07QWPJ73,****0102MA0A1FWP0G,****1003MA08N6J4X0 | 竣工时间:2024-05-01 |
| 2024-06-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2-28 |
| 2025-03-1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4-1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post/2 |
| 技改 | 实际建设情况:技改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该项目位于**省**市**县**镇保野路西侧16号,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41′54.230″,北纬39°2′37.300″。项目总投资2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的4.3%。项目**1座淤泥储库、1座回转窑,购置生物除臭塔等环保设施;隧道窑进窑口均改造为双窑门,出窑口均为单窑门。技改项目建成后,产品种类不发生变化,页岩砖生产规模减小,由年产1.2亿块页岩砖(折合为2亿标块)和300万标块初陶砖变为年产1亿块页岩砖(折合为1.67亿标块)和300万标块初陶砖。 | 实际建设情况:该项目位于**省**市**县**镇保野路西侧16号,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41′54.230″,北纬39°2′37.300″。项目总投资2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的4.3%。项目**1座淤泥储库、1座回转窑,购置生物除臭塔等环保设施;隧道窑进窑口均改造为双窑门,出窑口均为单窑门。技改项目建成后,产品种类不发生变化,页岩砖生产规模减小,由年产1.2亿块页岩砖(折合为2亿标块)和300万标块初陶砖变为年产1亿块页岩砖(折合为1.67亿标块)和300万标块初陶砖。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页岩砖新增工艺流程 污泥采用运输车辆运输至原料库,入库后与其他原料按一定比例混合,利用铲车堆成垛形,在原料库内自然陈化7天;进厂污泥为采用“热水解污泥高级厌氧消化工艺”处理后污泥,该污泥常温状态下无恶臭气体产生,无需进行预处理,直接上料进行对辊碾练。淤泥采用运输车辆运输至淤泥储库暂存,通过螺旋输送机输送至回转窑,温度控制在100-120℃左右(在窑口天然气喷口喷射天然气,依靠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热量进行烘干),淤泥含水率由80%变成40%。 (2)页岩砖现有工艺流程 ①上料、对辊碾练、一次搅拌、陈化工序 企业直接从供应商处采购直径为3mm左右的原料,原料无需经国内绝大多数页岩砖生产企业采取的锤式破碎机破碎和滚动筛筛分。为了使原料粒度更细化和均匀,在混合搅拌前,需经对辊机对页岩、**岩、采沙场尾沙、建筑渣土、煤矸石、污泥、淤泥、固渣等原材料进行对辊碾练后,送入双轴搅拌机加水进行一次搅拌,搅拌均匀后将混合料通过传送带送陈化库进行陈化处理。 ②二次搅拌、挤出成型工序 陈化处理后的混合料进入挤出搅拌机,加水进行二次搅拌,使其含水率达到成型要求。经过二次搅拌后的混合料送入双级真空挤出机挤出成型。 ③自动切条、自动切坯、机器码垛工序 成型后的泥条经自动切条机、自动切坯机切割成所要求尺寸的砖坯,湿砖坯由运坯皮带机运至码车位,机械码坯至窑车。 ④干燥、隧道窑焙烧工序 首先将湿砖坯运至干燥室进行烘干,然后送入轨道窑进行焙烧,干燥室的热源来自隧道窑的焙烧余热;干燥的砖坯随窑车进入焙烧窑焙烧,焙烧温度在800~1050℃(隧道窑焙烧用热采用天然气引燃,利用砖坯内的煤矸石自燃产生的热量可以满足砖坯在窑内充分燃烧)。 ⑤回车牵引、检验工序 烧制好的页岩砖检验合格后运往成品场地堆放,等待出厂。 | 实际建设情况:(1)页岩砖新增工艺流程 污泥采用运输车辆运输至原料库,入库后与其他原料按一定比例混合,利用铲车堆成垛形,在原料库内自然陈化7天;进厂污泥为采用“热水解污泥高级厌氧消化工艺”处理后污泥,该污泥常温状态下无恶臭气体产生,无需进行预处理,直接上料进行对辊碾练。淤泥采用运输车辆运输至淤泥储库暂存,通过螺旋输送机输送至回转窑,温度控制在100-120℃左右(在窑口天然气喷口喷射天然气,依靠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热量进行烘干),淤泥含水率由80%变成40%。 (2)页岩砖现有工艺流程 ①上料、对辊碾练、一次搅拌、陈化工序 企业直接从供应商处采购直径为3mm左右的原料,原料无需经国内绝大多数页岩砖生产企业采取的锤式破碎机破碎和滚动筛筛分。为了使原料粒度更细化和均匀,在混合搅拌前,需经对辊机对页岩、**岩、采沙场尾沙、建筑渣土、煤矸石、污泥、淤泥、固渣等原材料进行对辊碾练后,送入双轴搅拌机加水进行一次搅拌,搅拌均匀后将混合料通过传送带送陈化库进行陈化处理。 ②二次搅拌、挤出成型工序 陈化处理后的混合料进入挤出搅拌机,加水进行二次搅拌,使其含水率达到成型要求。经过二次搅拌后的混合料送入双级真空挤出机挤出成型。 ③自动切条、自动切坯、机器码垛工序 成型后的泥条经自动切条机、自动切坯机切割成所要求尺寸的砖坯,湿砖坯由运坯皮带机运至码车位,机械码坯至窑车。 ④干燥、隧道窑焙烧工序 首先将湿砖坯运至干燥室进行烘干,然后送入轨道窑进行焙烧,干燥室的热源来自隧道窑的焙烧余热;干燥的砖坯随窑车进入焙烧窑焙烧,焙烧温度在800~1050℃(隧道窑焙烧用热采用天然气引燃,利用砖坯内的煤矸石自燃产生的热量可以满足砖坯在窑内充分燃烧)。 ⑤回车牵引、检验工序 烧制好的页岩砖检验合格后运往成品场地堆放,等待出厂。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包括初陶砖生产线上料、破碎、筛分工序废气,页岩砖生产线上料、对辊碾练、一次搅拌工序废气;淤泥储库废气;回转窑烘干工序废气,轨道窑干燥、焙烧工序废气,隧道窑干燥、焙烧工序废气。 初陶砖生产线上料、破碎、筛分工序,页岩砖生产线上料、对辊碾练、一次搅拌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颗粒物排放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满足《**市砖瓦、石灰、耐火材料行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排放限值要求; 淤泥储库产生的恶臭气体经1套生物除臭塔净化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与初陶砖生产线上料、破碎、筛分工序,页岩砖生产线上料、对辊碾练、一次搅拌工序产生的废气共用排气筒),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二级新扩改建恶臭污染物标准值。 回转窑烘干工序,轨道窑干燥、焙烧工序,隧道窑干燥、焙烧工序产生的废气一并进入1套“SNCR脱硝+石灰石膏法脱硫+湿电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33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SO2、NOX、氟化物排放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排放限值及修改单要求,同时满足《**市砖瓦、石灰、耐火材料行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排放限值要求;氨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同时满足《**市砖瓦、石灰、耐火材料行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锑、砷、铅、铬、钴、铜、锰、镍及其化合物(以Sb+As+Pb+Cr+Co+Cu+Mn+Ni计),镉、铊及其化合物(以Cd+Tl计),汞及其化合物(以Hg计),二噁英类排放满足《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控制标准(DB13/5325-2021)表2标准;烟气黑度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中相关标准要求。 生产车间未收集废气以及原料堆存废气等采取原料苫盖,生产车间配备雾炮、喷淋等抑尘设备加强降尘,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3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满足《**市砖瓦、石灰、耐火材料行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排放限值要求。淤泥储库未收集恶臭气体采取淤泥储库全密闭微负压设计后,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标准,同时满足《****处理厂污泥处置制砖用泥质》(GB/T25031-2010)表5二级标准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技改项目不新增排水量,生物除臭塔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基础减振、风机进出口加软连接、厂房隔声等噪声防治措施,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技改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垃圾;技改项目建成后固体废物种类和数量较现有项目不发生变化。 | 实际建设情况:(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包括初陶砖生产线上料、破碎、筛分工序废气,页岩砖生产线上料、对辊碾练、一次搅拌工序废气;淤泥储库废气;回转窑烘干工序废气,轨道窑干燥、焙烧工序废气,隧道窑干燥、焙烧工序废气。 初陶砖生产线上料、破碎、筛分工序,页岩砖生产线上料、对辊碾练、一次搅拌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颗粒物排放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满足《**市砖瓦、石灰、耐火材料行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排放限值要求; 淤泥储库产生的恶臭气体经1套生物除臭塔净化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与初陶砖生产线上料、破碎、筛分工序,页岩砖生产线上料、对辊碾练、一次搅拌工序产生的废气共用排气筒),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二级新扩改建恶臭污染物标准值。 回转窑烘干工序,轨道窑干燥、焙烧工序,隧道窑干燥、焙烧工序产生的废气一并进入1套“SNCR脱硝+石灰石膏法脱硫+湿电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33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SO2、NOX、氟化物排放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排放限值及修改单要求,同时满足《**市砖瓦、石灰、耐火材料行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排放限值要求;氨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同时满足《**市砖瓦、石灰、耐火材料行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锑、砷、铅、铬、钴、铜、锰、镍及其化合物(以Sb+As+Pb+Cr+Co+Cu+Mn+Ni计),镉、铊及其化合物(以Cd+Tl计),汞及其化合物(以Hg计),二噁英类排放满足《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控制标准(DB13/5325-2021)表2标准;烟气黑度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中相关标准要求。 生产车间未收集废气以及原料堆存废气等采取原料苫盖,生产车间配备雾炮、喷淋等抑尘设备加强降尘,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3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满足《**市砖瓦、石灰、耐火材料行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排放限值要求。淤泥储库未收集恶臭气体采取淤泥储库全密闭微负压设计后,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标准,同时满足《****处理厂污泥处置制砖用泥质》(GB/T25031-2010)表5二级标准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技改项目不新增排水量,生物除臭塔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基础减振、风机进出口加软连接、厂房隔声等噪声防治措施,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技改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垃圾;技改项目建成后固体废物种类和数量较现有项目不发生变化。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规定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工程方能正式投入运营。 (二)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 实际建设情况:(一)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规定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工程方能正式投入运营。 (二)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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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1.145 | 17.01 | 0 | 0 | 1.145 | 1.145 | / |
| 0 | 8.4 | 12.026 | 0 | 0 | 8.4 | 8.4 | / |
| 0 | 0.392 | 3.9 | 0 | 0 | 0.392 | 0.392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本项目建成后,淤泥储库全密闭微负压设计,淤泥存储产生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经收集后进1套生物除臭塔处理,与经收集处理后的初陶砖生产线上料、破碎、筛分工序废气和页岩砖生产线上料、对辊碾练、一次搅拌工序废气一并经现有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回转窑烘干工序废气与轨道窑干燥、焙烧工序,隧道窑干燥、焙烧工序废气(颗粒物,SO2,NOX,氟化物,锑、砷、铅、铬、钴、铜、锰、镍及其化合物(以Sb+As+Pb+Cr+Co+Cu+Mn+Ni计),镉、铊及其化合物(以Cd+Tl计),汞及其化合物(以Hg计),二噁英类,氨,臭气浓度)一并经1套“SNCR脱硝+石灰石膏法脱硫+湿电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由1根33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排放限值要求及修改单,同时执行《**市砖瓦、石灰、耐火材料行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相关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与环评一致 | 已监测 |
| 1 | 项目主要产噪设备为生产设备噪声。项目采取了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控制噪声源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与环评一致 | 已监测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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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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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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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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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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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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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