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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普****公司对位于**市**区马峙岛北侧海域的原500吨级码头工程提出变更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从2025年04月22日起),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或有听证要求,请在公示期内向****规划局或****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规划局:**市**千岛路159号 联系电话:0580-****175
****:**市**区**街道海莲路569号 联系电话:0580-****605
| 项目名称 |
用海单位 |
用海位置 |
用海面积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申请时间 |
| 500吨级码头工程 |
**市普****公司 |
**市**区马峙岛北侧海域 |
0.8946公顷(其中透水构筑物面积为0.4498公顷;港池、蓄水等面积为0.4448公顷)码头**配电房及管理用房3间,左右两边栈桥增宽,不涉及新增用海不改变用海方式 |
工业用海——其他工业用海 |
透水构筑物和港池、蓄水等 |
至2025年12月31日止(按原证书) |
附位置图
****
2025年0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