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化工废水处理系统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4月23日至2025年04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市**六路22****中心B26窗口,邮编:528400
联系电话:0760-****9254
传 真:0760-****74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化工废水处理系统改扩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三角镇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厂址位于**市三角镇**工业区内,占地面积为36667平方米。现有项目主要收集处理**工业区的印染工业废水。现有项目废水处理设计规模为60000 m3/d(含一期工程10000m3/d、二期工程10000t/d、三期工程10000m3/d、四期—I工程10000m3/d、四期—II工程20000m3/d),批复的废水排放量为55430.16m3/d。 |
| 环评机构 | 华青环保****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
| 公众参与情况 | 《****化工废水处理系统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我局在《****化工废水处理系统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