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基地项目
1.2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委员会关于********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皖发改社会函〔2024〕344号)
1.4 招标人:****
1.5 项目业主:****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基地项目工程施工
2.2 招标项目编号:****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2.5 建设地点:******经济开发区半汤路1号****校内
2.6 建设规模:********基地项目,占地面积约31.40亩,拟****基地及配套道路等工程,****基地总建筑面积约26366.9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8458.90平方米(地上5层),地下建筑7908.00平方米(地下1层),建筑高度22.35米。
2.7 合同估算价:13944.54万元
2.8 计划工期:自开工通知之日起,463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土建、装饰、幕墙、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安装、室外工程、围墙、给排水、强弱电工程等,具体详见图纸与工程量清单。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1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体建筑面积不小于18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不含厂房、商住楼和钢结构棚罩)工程施工业绩。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3.1.5 财务要求:/。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标书代写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标书代写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标书代写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标书代写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方须具备本章第3.1.1项投标人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本章第3.1.6项信誉要求;
(4)拟派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方单位人员。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4月1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0099-555。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0266、182****1131。
4.3 招标文件价格: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12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三阶段)。(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8.1 开标时间:2025年5月12日10时00分。标书代写
8.2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市**新区**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大道与**路**) 2楼6号开标室。标书代写
本招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具体操作见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系统相关操作手册。电子标服务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9.4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见招标公告附件1;《****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操作手册》见招标公告附件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网站、**省公共**交易监管网、**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市半汤街道半汤路1号
邮 编:238024
联 系 人:钱老师
电 话:0551-****2702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大道236号
邮 编:230051
联 系 人:秦帅、程龙
电 话:0551-****0266、182****113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0099-555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管理部门
****管理部门:**市****管理局
地 址:**省**市**新区**路2588号
电 话:0551-****3530、0551-****3680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需查看注意事项,详见:电子交易系统—平台服务—电子招标投标—操作指南—进场项目(**)。
12.3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在使用投标工具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致电网络技术服务电话:400-0099-555,0551-****0164。
12.4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招标文件约定除外),本项目不接受非加密投标文件现场递交,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补齐纸质投标文件。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名: ****交易中心
账号: 102********010********463
开户银行: ****公司****支行
户名: ****交易中心
账号: 175****00213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支行
********基地项目工程施工招标答疑澄清(一)
各投标人:
我公司现对********基地项目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做出如下答疑澄清。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一、答疑部分
问1:本项目资格审查及详细评审中投标人业绩要求“单体建筑面积不小于18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若提供的公共建筑业绩包含多个单体建筑,且其中至少有1个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18000平方米,请问:该业绩是否满足
答:满足要求,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且须充分反映评审因素。
问2:本项目详细评审中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不含参建)单体建筑面积不小于18000 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若提供的项目经理公共建筑业绩包含多个单体建筑,且其中至少有1个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18000平方米,请问:该业绩是否满足
答:满足要求,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且须充分反映评审因素。
问3:本项目详细评审中项目经理业绩要求“在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岗位”,若项目经理业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合同签订后)发生项目经理变更的,且竣工报告或竣工备案表都已是变更后的项目经理姓名。请问:另提供经建设单位、XXX“质监站”及XXX“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科”盖章的项目经理变更证明材料,该业绩是否属于变更后的项目经理
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该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经理;竣工验收文件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资料载明的项目经理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文件中项目经理信息为准。属于以上情形时,投标文件中须另附项目经理变更的证明材料。
问4:本项目详细评审中“BIM技术应用实施方案”是否有编制篇幅的限制该BIM技术应用实施方案是否可以放置技术文件“二、其他内容”
答:(1)“BIM技术应用实施方案”无篇幅限制,且不属于本项目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2)可以。
问5:请问投标函的质量标准是否写“合格”即可
答:可以。
问6:招标文件中投标人业绩、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要求“(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请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施工许可证是否认可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答:予以认可。
二、澄清部分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相关政策要求”中删除“《****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合政办〔2017〕37 号)”内容。
招标人:****
招标代理:****
日期:2025年4月23日
电话:0551-****0266,182****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