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温乐快速路乐柳线至宁康东路段工程(一期)-张瞿村无主坟迁移安置生态型墓地工程 ,招标人为 **** ,委托 **** 进行招标代理,于 2025年 4月 23日****交易中心****中心开标。现按《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5年 4月 24日始三个工作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 | 是否**企业 | 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 1. | **** | 是 | ****943.01 | 陈瑶双 |
废标原因及依据:
| 投标人名称 | 废标原因 | 废标依据 |
| ****公司 | 未提供投标人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下载的参与本项目投标应具备资质的“**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证明”(证明要求:核查发布日期为投标截止日当周或前一周的任一个周一,动态核查结果:合格)。 | 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2.评审标准-2.2 资格评审标准-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资格评审的必要条件。凡不能满足下列必要条件之一的,否决其投标,不得进入后续评审:(3)企业资质应符合要求,应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并提供投标人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下载的参与本项目投标应具备资质的“**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证明”(证明要求:核查发布日期为投标截止日当周或前一周的任一个周一,动态核查结果:合格)。”的规定。 |
异议受理部门:
招标人:**** 电话:0577-****9527
投诉受理部门:
****纪委 电话:0577-****1027
附未中标单位名单:
****公司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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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