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丁伙镇农村生态河道建设清淤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网”获取“采购公告”,并于2025年5月6日10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5年丁伙镇农村生态河道建设清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价:578377.54元
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578377.54元,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2025年丁伙镇农村生态河道建设清淤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为正、反面)
1.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3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6****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管理部门的文件);且无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的在建****水利厅苏水基[2016]17号文,投标人须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
3.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下称“三类人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时间:2025年4 月23日至2025年4月 29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时间)。
2、报名方式(线上渠道或线下渠道):
线上渠道:通过****邮箱提交电子版报名材料(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报名材料,否则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电子邮箱:****@qq.com,联系电话:0514-****6366)及线上支付购买采购文件。
线下渠道:****代理部(**区**东路1175号佳源银座7楼706)现场报名。
3、报名资料需提供以下资料:
(1)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线下报名以上资料一式三份并装订成册,线上报名提供以上资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
4、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取采购文件,报名时需缴纳资料费300元(资料费售后不退,报价资格不能转让)。
未在规定时间报名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5年5月6日10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区**东路1175号佳源银座7楼716)
五、开启
时间:2025年5月6日10点00分(**时间)
地点:****(**区**东路1175号佳源银座7楼716)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制作纸质份数要求: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2.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详见采购文件。
3.投标保证金
本次采购不收投标保证金。采购文件正文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约定及规定均予取消。
4.对项目本身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供应商如有澄清要求,请将澄清要求的书面文件(原件)在2025年 4 月 30 日12:00前送达****招标代理部,澄清要****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逾期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丁伙镇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东路1175号佳源银座7楼
联系方式:0514-****6366
邮箱:****@qq.com
项目联系人:姜女士
电话:0514-****6366
****
2025年4 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