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智能化新能源船舶产业****园区工程)跟踪审计服务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一、招标概况
**省智能化新能源船舶产业****园区工程)跟踪审计服务于2025年03月19日在**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5年04月15日在**市六楼开标室(1)开标,并于完成评标工作。 依据行政监管部门意见/省中心快速纠正办法,于2025年04月22日完成复评工作。 ****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 序 | 本标段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 |||
| 定标候选人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容基****公司 | 中昕****公司 | |
| 投标报价 (元) | ****000 | ****000 | ****000 | |
| 质量(如有) | 符合国家标准 | 符合国家标准 | 符合国家标准 | |
|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 | 915日历天 | 915日历天 | 915日历天 |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王立冈 | 欧阳肖 | 李博飞 |
| 证书 名称 | 注册造价工程师 | 注册造价工程师 | 注册造价工程师 | |
| 证书 编号 | 建[造] 110********647 | 建[造] 110********624 | 建[造] 110********352 | |
|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 |||
三、评标情况
| 评标情况资料 |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5年04月24日至2025年04月27日(**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地 址:**省智能化新能****指挥部
联系人:潘工
电话(传真):150****3363
2.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刊江大道98号
联系人:朱工
电话(传真):188****4776
3.行业主管部门:****政府****管理局
地 址:****川路31号
联 系 人:/
电话(传真):0713-****717
4.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改革局公共**交易管理股
地 址:武****中心大楼 441 办公室
联 系 人:王主任
电话(传真):0713-****622
2025年0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