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发布2025年版桃源县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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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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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委员会关于公布2025****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2024年第4号)和《**市发展和改革委****办公室****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2025年第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收费政策的调整情况,制定《2025****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现予以公布。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县2023年版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桃发改价〔2023〕195号)同时废止。目录清单将根据经营服务性收费改革进程实施动态调整。

附件:2025****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一级

项目

二级

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文件

(文号)

定价

部门

行业

主管

部门

是否

涉企

是否行政审批前置

是否涉进出口环节

定价

方法

(方式)

备注

一、车辆通行费

(一)经营性

公路(含桥梁和隧道)通行费

基准收费标准:造价在6000万元/公里以下的四车道高速公路按车型收费为0.4元/车/公里,计重收费为0.08元/吨/公里;造价在6000万元/公里以上的四车道高速公路按车型收费为0.5元/车/公里,计重收费为0.09元/吨/公里;六车道高速公路按车型收费为0.5元/车/公里,计重收费为0.10元/吨/公里。货车改按车型收费:非差异化收费路段每车公里,1类0.4~0.5元,2类0.7~0.9元,3类1.14~1.48元,4类1.44~1.87元,5类1.59~1.92元,6类1.73~2.16元;差异化收费路段每车公里,1类0.32~0.45元,2类0.71~0.81元,3类1.21~1.44元,4类1.36~1.89元,5类1.45~1.96元,6类2.08~2.34元。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湘政办函〔2013〕150号

湘政办函〔2021〕4号

省交通

运输厅、

省发展

改革委

交通

运输

部门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二)渡口

通行费

1.大、中型拖拉机、2.5吨及以下货车、19座及以下客车(包括小轿车、吉普车、旅行车),收费标准为10元/辆/次(机动三轮车、手扶拖拉机减半收取);

2.2.5吨以上(不含2.5吨)至5吨的各类货车、20座至49座客车,收费标准为20元/辆/次;

3.5吨以上(不含5吨)的各类货车、50座以上客车,收费标准为30元/辆/次。

湘发改价调规〔2023〕125号

桃发改价〔2022〕73号

县发改局

交通

运输

部门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二、机动车

停放服务收费

(一)公共文化、交通、体育、医疗、教****停车场收费

1.小型车(客座20座以下):4小时以内5元/辆/次;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24小时内不超过10元;

2.大客车(客座20座(含)以上):4小时以内10元/辆/次;每增加1小时加收2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24小时内不超过20元;

3.根据停车条件和需要,可以采取包月、包年的计费方式。

湘发改价费规〔2020〕801号

湘发改价调规〔2023〕125号

桃发改价〔2019〕134号

桃发改价〔2019〕455号

桃发改价〔2020〕7号

桃发改价〔2020〕110号

桃发改价〔2020〕111号

桃发改价〔2021〕198号

桃发改价〔2022〕10号

桃发改价〔2022〕11号

桃发改价〔2022〕65号

桃发改价〔2022〕93号

桃发改价〔2022〕94号

桃发改价〔2022〕296号

桃发改价〔2024〕154号

县发改局

**

交警

部门、

民用

航空

部门、

交通

运输

部门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停车收费标准若突破该收费标准上限,****发改委批准。

****政府投****停车场收费

湘发改价费规〔2020〕801号

湘发改价调规〔2023〕125号

桃发改价〔2019〕375号

桃发改价〔2020〕150号

桃发改价〔2021〕60号

桃发改价〔2022〕35号

桃发改价〔2024〕192号

县发改局

**

交警

部门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一级

项目

二级

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文件

(文号)

定价

部门

行业

主管

部门

是否

涉企

是否行政审批前置

是否涉进出口环节

定价

方法

(方式)

备注

三、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

(一)拖车费

按照不同车型基价每次280元-580元。每增加一公里加收标准15元-27元。放空费按被拖相应车型基价的50%收取。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湘发改价费〔2024〕984号

省发展

改革委、

省交通

运输厅

交通

运输

部门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二)吊车费

按照不同车型每车次1000元-2500元。按照不同货物重量每车次1000元-2800元。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湘发改价费〔2024〕984号

省发展

改革委、

省交通

运输厅

交通

运输

部门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一级

项目

二级

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文件

(文号)

定价

部门

行业

主管

部门

是否

涉企

是否行政审批前置

是否涉进出口环节

定价

方法

(方式)

备注

四、汽车客运站服务收费

(一)车辆站务基本服务收费

客运站客运代理收费按****客运站等级,一甲10%,二甲8%,三甲6%。一乙9.5%,二乙7.5%,三乙5.5%。一丙9%,二丙 7%,三丙、四级****车站)5%。客车发班费:按票价不超过6%;车辆安全服务费:每辆每次5元;停车费:一、二级站每次5~20元,三级及以下站按上述标准的60%计收。

常发改价调〔2017〕601号

湘发改价费规〔2021〕107号

湘发改价调规〔2023〕125号

市发展

改革委

(市国动办)

交通运输

部门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二)旅客基本服务收费

旅客站务费:微机售票100公里以下(含100公里)每人次1元,100公里以上每人次2元。不提供微机售票或不在窗口售票的,不得收取旅客站务费。

常价函〔2015〕8号

市发展

改革委

(市国动办)

交通运

输部门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五、船舶过闸费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湘发改价调规〔2023〕125号

湘发改价费规〔2023〕683号

省发展

改革委、

省交通

运输厅

交通运

输部门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六、居民燃气工程安装费


机械表用户每户不超过1960元,智能表用户每户不超过2160元;低密度住宅用户(含较偏远的独门独院、别墅、零散用户等)按工程造价协议收取。

常发改价商〔2021〕402号

桃发改价〔2020〕10号

市发展

改革委(市 国动办)、

县发改局

住房和

城乡建

设部门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七、污水处理费(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

(一)居民污水处理费

随水计征,每立方米0.85元。

桃发改价〔2016〕160号

桃发改价〔2021〕165号

县发改局

住房和

城乡建

设部门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二)非居民污水处理费

随水计征,每立方米1.2元。

一级

项目

二级

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文件

(文号)

定价

部门

行业

主管

部门

是否

涉企

是否行政审批前置

是否涉进出口环节

定价

方法

(方式)

备注

八、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

(一)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湘发改价费规〔2022〕945号

湘发改价调规〔2023〕125号

桃发改价〔2024〕68号

县发改局

住房和

城乡建

设部门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二)非居民

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九、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24元/月。

湘发改价费〔2024〕657号

省发展

改革委

广播电

视部门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一级

项目

二级

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文件

(文号)

定价

部门

行业

主管

部门

是否

涉企

是否行政审批前置

是否涉进出口环节

定价

方法

(方式)

备注

十、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服务费


招标、挂牌、拍卖出让转让地( 矿)产交易服务,按成交额分段差额累计:每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1.1%~0.03%;每宗矿权 1.82%~0.03%。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装饰装修以及与项目有关的设备和材料采购, 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监理、代建管理和其他服务等交易服务,按中标额:每宗1000元~50000元;产权交易服务,按照中标额:每宗2000元~100000元。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湘发改价费规〔2024〕292号

湘发改价调规〔2023〕125号

省发展

改革委

发展改

革部门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十一、公证服务收费

(一)证明文件文书类公证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湘发改价费规〔2020〕818号

湘发改价费规〔2021〕799号

省发展

改革委、

省司法

司法行

政部门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二)证明法律事实类公证收费

一级

项目

二级

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文件

(文号)

定价

部门

行业

主管

部门

是否

涉企

是否行政审批前置

是否涉进出口环节

定价

方法

(方式)

备注

十二、司法鉴定服务收费

(一)法医类

司法鉴定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湘发改价费规〔2021〕798号

省发展

改革委、

省司法

司法行政

部门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二)物证类

司法鉴定收费

(三)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

十三、普通商品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


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基准价:

按物业服务等级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一级多层无电梯房0.6元/㎡/月、电梯房1.0元/㎡/月;二级多层无电梯房0.8元/㎡/月、电梯房1.3元/㎡/月;三级多层无电梯房1.0元/㎡/月、电梯房1.6元/㎡/月;四级多层无电梯房1.2元/㎡/月、电梯房1.9元/㎡/月。

桃发改价调〔2022〕150号

县发改局

****建设部门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一级

项目

二级

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文件

(文号)

定价

部门

行业

主管

部门

是否

涉企

是否行政审批前置

是否涉进出口环节

定价

方法

(方式)

备注

十四、危险废物处置费

(一)医疗废物处理费

①****医疗机构:2.6元/床、日;

②****医疗机构按所产生的医疗废弃物量定额收取:100元至1000元/月;

③其他产生医疗废物的单位:3800元/吨。

湘发改价费规〔2024〕43号

湘发改价调规〔2023〕125号

常发改价服〔2019〕242号

常发改价费〔2023〕94号

市发展

改革委

(市国动办)

生态环境

部门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二)其他废物处置费

高温焚烧处置每公斤2.8元;固化安全填埋每公斤1.6元;物化处理填埋每公斤2.7元。

湘发改价费规〔2023〕790号

湘发改价费规〔2024〕43号

省发展

改革委、

省生态

环境厅

生态环境

部门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说明:

1.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根据收费政策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

2.****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

3.上述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更新时间截止到2025年3月底。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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