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3日,昝加福提交办理**县**镇昝加福自建房项目(工规证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相关资料。
一、项目经办过程及概况
1、2024年7月23日,****中心**自建房和农村住房联席工作会议2024年第1次会议审批,同意该户原拆原建。批准规模:用地120㎡ (其中建筑占地不大于120㎡,无庭院及附属用房),建筑面积不超240㎡,层数2层,坡屋顶。2024年9月24日该户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书编号:建字第510********0017号,电子监管号:****212024GG****463。
2、2025年3月25日,该户申请许可内容变更。2025年4月10日,**县城镇规划区自建房和农村住房联席工作会议2025年第1次会议审批,同意该户许可变更申请。批准规模:由原批准用地 120 ㎡ (其中住宅占地不大于 120 ㎡,无庭院及附属用房),变更为批准用地150㎡(其中住宅占地不大于150㎡,无庭院及附属用房)。由原批准建筑面积不超 240㎡,层数2层,坡屋顶;变更为建筑面积不超300 ㎡,层数2层,坡屋顶。其他管控要求不做变更。
3、2025年4月21日,******局根据联席会议审**果、个户地形测绘数据、用地红线图和设计方案,确定变更后的规模:用地147.52㎡(其中建筑基底面积147.52㎡,无庭院及附属用房用地),建筑面积299.86㎡,层数2层,层高3.3m,建筑高度不大于8.1m,坡屋顶,树脂瓦材质。
4、2025年4月22日,该户提交最终版的建房设计方案,******局进行了备案。
5、2025年4月18日,该户缴纳了变更部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票据号:****728131)。
6、2025年4月18日,该户办理了变更部分人防手续(票据号:****025052)。
7、2025年4月22日,该户完成了资料补正。
二、项目办证情况
项目建设地点:旺****社区富康路73号;建设规模:用地147.52㎡(其中建筑基底面积147.52㎡,无庭院及附属用房用地),建筑面积299.86㎡,层数2层,层高3.3m,建筑高度不大于8.1m,坡屋顶,树脂瓦材质。经县****研究中心初审,同意办理。
该项目办件资料齐备,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于2025年4月23日办结,办证编号:****。